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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孝清:獨具特色的《刑事法研究》——評張智輝《刑事法研究》叢書

時間:2020-07-15 浏覽量:


文章來源:《人民檢察》2020年第5期

(作者朱孝清中國法學會學術委員會副主任、最高人民檢察院咨詢委員會主任,曾任最高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


張智輝同志新近出版的170萬字的獨著《刑事法研究》(五卷本),蔚為大觀。初讀其部分内容,我為作者廣闊的研究視野、強烈的問題意識、前瞻的學術思想和嚴謹的思維邏輯所折服。該書主要有以下四個鮮明的特點:



一、貫通

該著作各卷标題分别是“中國刑法學”“、”國際刑法學”“、“刑事訴訟法學”“、”犯罪學”“、“檢察學”,包含和貫通了中外刑事法的各個領域。由一位學者撰寫這樣一部鴻篇巨著,在我國法學界極為少見。我與張智輝同志是大學同學,又在最高人民檢察院共事多年,相知很深。我認為,其研究之所以能貫通中外刑事法的各個領域,主要由于以下三個原因:

一是高度的理論自覺。

張智輝同志碩士、博士研究生讀的都是刑法。他認為,刑法的直接目的是預防犯罪,而刑法的制定和運用是否合理、是否有效,是關涉其目的實現至關重要的兩個方面。如果就刑法研究刑法,固然能對刑法作出深入的研究,但也會存在兩個缺陷:缺陷之一是隻研究犯罪行為本身而不關注犯罪發生的過程和原因。這雖可保證定罪的準确性,但很難保證刑法适用的合理性。因為犯罪作為人的一種社會行為,在許多情況下并非全由行為人個人意志所決定。如果不考慮犯罪發生的過程和原因,把犯罪的責任完全歸咎于行為人個人,有時就可能不盡合理。而刑法适用的合理性是使人心悅誠服地遵從刑法的基本前提,因而也是實現刑法目的的重要保障。缺陷之二是隻研究刑法規範本身而不重視刑法适用的情況,這雖可保證學科的科學性,但難以保證刑法适用的實際效果。因為在進行科學研究的時候,總是把刑法适用對象抽象化,把刑罰适用主體理想化,而刑法适用的實際對象總具有不同的個性特征,刑法适用的主體總會受到刑法規範以外各種人為因素的影響。在這些個性特征和人為因素的影響下,刑法的實際适用是否真的有助于刑法目的的實現,是否能夠有效地預防犯罪,就存在很大的疑問。

為此,他特别重視對刑事法律科學作全面、一體地研究,主張刑法學的研究應當同犯罪學和被害者學的研究有機地結合起來,國内刑法的研究應當同國際刑法的研究有機地結合起來,刑事實體法的研究應當同刑事程序法和刑事執行法的研究有機地結合起來,使對犯罪行為的規範性研究建立在對犯罪過程和原因進行實事求是分析的基礎之上,使對犯罪的法律制裁建立在正當程序和注重效果的基礎之上,從而保證刑法适用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二是深厚的理論功底加上特殊的工作經曆。

在大學本科讀書期間,他各科成績全優并提前畢業,畢業論文的一部分即在權威期刊《法學研究》上發表;碩士學位論文獲北京市高等學校第二屆哲學社會科學中青年優秀成果獎;博士學位論文獲教育部和國務院學位委員會頒發的“全國優秀博士學位論文”;在連續六屆刑法學年會優秀論文評選中,他的論文都被評為一等獎或特别獎。讀書和工作期間的科研成果如此連續地獲得優秀等次和獎勵,決非偶然,而是根源于他深厚的理論功底。他的導師、我國著名刑法學家、人民教育家高銘暄教授早就誇獎他“理論功底深厚”、“理論素養深厚而廣博”(見高銘喧教授在張智輝博士學位論文《刑法理性論》作的序言)。他長期在最高人民檢察院負責檢察理論研究、司法體制改革等工作,還在天津市人民檢察院擔任過副檢察長。這種既從事研究工作又從事實務工作的經曆,使其與專門從事科研、教學的同志相比,更了解司法實務對理論的所需所盼,且司法實務必然要求其對有關領域進行全方位的研究,而不應局限于某一學科;與絕大多數司法人員相比,他深厚的理論功底又使其能夠在刑事法領域縱橫馳騁,在理論上取得重大建樹。

三是異常勤奮刻苦。

他在農村長大,還參過軍,“骨子裡有着天然的刻苦耐勞精神,從不吝啬自己的體力和智力”(見《刑事法研究》“自序”)。據對該書附錄的“研究成果索引”統計,幾十年來,他在工作之餘潛心研究,出版的著作有獨著20部、主編44部、合著或參編19部、合譯或參譯9部,發表論文214篇。研究成果如此之多且高質量,使很多專門從事研究的同志也難以企及,更使我這個他昔日的同窗汗顔。本次出版的《刑事法研究》(五卷本),僅是他衆多論著中的一部分。

正是由于上述三個原因,該著作獨樹一幟,成為刑事一體化研究的一座裡程碑,張智輝同志也成為貫通中外刑事法研究的大家。

二、前瞻

在刑法立法還強調“宜粗不宜細”的時代,張智輝同志最早提出了刑法立法的明确性原則,主張刑法立法應當盡可能地明确具體(“論刑法立法的明确性原則”,第一卷“中國刑法學”)。該觀點得到了國家立法機關的重視,1997年修改刑法時,立法機關改變了立法的指導思想,轉為盡可能具體明确的立法。

上世紀90年代初期,在我國剛剛開始從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轉型的時候,他就提出了刑法适用應當公平公正的觀點。在《論刑法的公平觀》(第一卷“中國刑法學”)一文中,他分析了市場經濟條件下刑法發展的趨勢,論述了市場經濟條件下刑法必須體現公平,包括保護公平競争、平等保護不同所有制的市場主體、解決犯罪行為因犯罪主體不同而罪名、法定刑各異等問題。該文于2000年被中國法學會評為“海南杯世紀優秀論文(1984-1999)”一等獎。該文在社會上特别是法學界産生重大影響,此後,“司法公正”、“公平正義”成為21世紀司法改革和法律适用的主題。

2001年,他領導的檢察理論研究所最早把“量刑建議”确定為研究課題,他還主持召開了量刑建議研讨會。此後,量刑建議逐漸在檢察機關開展。

2002年,他最早提出司法地方化、行政化、大衆化問題(2002年在博士論文中)。2005年以後,司法地方化、行政化、大衆化逐漸成為人們議論的熱點和司法改革的的重點。

2009年,他在由其主持召開的“認罪案件程序改革試點”總結會上提出了對認罪案件程序上應當從簡、實體上應當從輕的觀點。該觀點受到了與會的全國人大法工委刑法室領導同志和刑事訴訟法學界專家們的廣泛認同,與2012年修改後的刑事訴訟法關于簡易程序改革的觀點高度契合。

1992年,他就提出了刑事犯罪預防應當治安預防、技術預防、刑罰預防三位一體預防的思路,強調預防犯罪各種手段的綜合運用(見第四卷犯罪學),該觀點在社會上産生較大影響。

三、理性

1999年,張智輝同志就提出了刑事司法的理性原則,強調刑事司法體制改革和刑事司法活動,都應當受到刑法目的的制約,堅持理性原則,并提出了嚴格司法、節制司法、公正司法的主張(“刑事司法的理性原則”,第三卷“刑事訴訟法學”)。

司法改革剛開始,他就提出了要理性地對待司法體制和司法實踐中的問題,主張對司法改革的研讨,應當從中國的實際出發,以實事求是的科學态度,理性地深入細緻地分析中國司法制度的實際,在權衡利弊得失的基礎上選擇改革的方案。而決不能照搬西方法律制度,或者僅憑一孔之見、一時沖動來給司法改革“開藥方”,否則,不僅不能解決司法體制中的弊端和司法腐敗,而且還有可能加劇司法體制中的弊端和司法腐敗。同時,他還對當時盛行的主張全面移植西方法律制度以及理想化地讨論司法改革問題的傾向提出了批評(《司法改革熱點問題》,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出版社2000年版)。在此後有關司法改革研究中,“理性”這一思想和理念貫穿他研究的始終。

2004年,他的博士論文《刑法理性論》獲得“全國優秀博士學位論文”。論文中,他在深入地論述什麼是理性、刑法為什麼需要理性、什麼是刑法理性的基礎上,對刑法立法和刑事司法中存在的不夠理性的問題進行了具體的分析, 并從刑法改革的價值取向、刑法的嚴密性問題、輕刑化問題、嚴格執法問題等方面提出了刑法理性化的道路。




該論文得到了其導師、我國著名刑法學家、人民教育家高銘暄教授極高的評價,高教授在為該論文所寫的《序言》中寫道:

“我一直認為,刑法學是一門理論性和實踐性都很強的法律科學,要想在刑法科學的研究中有深邃的造詣,就必須在掌握堅實寬厚的法學基礎理論和系統全面的刑法學知識,加強理論思維的同時,時刻關注刑事立法和司法實踐的進展,善于發現新情況,研究新問題。早在1981年,張智輝就是我指導的第一批刑法學碩士研究生之一。他擅長刑法理論問題的研究,從1982年在《法學研究》上發表“試論過失犯罪負刑事責任的理論根據”到1995年出版《刑事責任通論》的專著,顯示了其深厚的理論功底。張智輝很早就研究刑法哲學問題。但是他對刑法哲學的研究,不是從理論到理論進行純粹邏輯演繹式的研究,而是充分運用其長期關注和深入了解司法實踐的特長,仔細地用刑法哲學的原理分析探讨和解決刑法适用中存在的現實問題。在《刑法理性論》一書中,張智輝再次顯示了其研究的特長,不僅利用其深厚而廣博的理論素養,深刻揭示了理性之于刑法的價值與功效,以及刑法理性的準确内涵與發展規律,并提出了理性在刑法中的貫徹途徑,而且運用刑法理性的基本原理全面深入地研究評析了我國當前刑法立法和刑事司法的理性表現與不足,在此基礎上提出了刑法改革的價值取向。”

在《序言》中,高教授還充分肯定了他“運用整體刑法學的原理,把刑法的規範與刑法的适用緊密地結合在一起進行考察,既研究刑法的價值和精神,也分析刑法的實現過程,從而使刑法學的研究更好地為實現刑法的目的和任務服務”這種研究方法,充分肯定了他精益求精的治學精神。高銘暄教授在《序言》的字裡行間對他的這位愛徒誇獎之情溢于言表。

四、融會

貫通的目的是為了融會。張智輝同志把刑事法各領域加以貫通研究,其目的就是融會貫通刑事法各學科的基本理論,更好地研究提出解決刑事司法實踐中所遇問題的思路和辦法。如《寬嚴相濟政策的司法适用》(第一卷“中國刑法學”)中對寬與嚴的論述,《認罪認罰與案件分流》(第三卷“刑事訴訟法學”)中對不起訴案件具體适用的分析等,都把程序問題與實體問題有機地結合在一起。在《刑事訴訟中的人權保障》(第三卷“刑事訴訟法學”)中,把犯罪學、犯罪被害人學的研究成果運用于刑事訴訟中具體問題的處理。在《檢察學》和有關司法體制改革的論著中,則廣泛地綜合運用了政治學、憲法學、訴訟法學、司法制度學以及中外刑事訴訟制度、中外司法制度等一系列基本理論和知識。正是由于他善于融會貫通并熟練地綜合運用多學科的知識,使得他在理論研究上能夠遊刃有餘、得心應手。

由于具有以上特點,張智輝同志的《刑事法研究》(五卷本)獨樹一幟、獨領風騷于法學著作之林,并必将成為傳世之作。


附:《刑事法研究》叢書簡介


《刑事法研究》叢書作者張智輝教授


《刑事法研究》叢書是我國首套有檢察特色的刑事法學研究著作,中國檢察出版社2019年版,著名法學家、2003网站太阳集团教授張智輝著。叢書共分為五卷,分别是《刑事法研究第一卷·中國刑法學》《刑事法研究第二卷·國際刑法學》《刑事法研究第三卷·刑事訴訟法學》《刑事法研究第四卷·犯罪學》《刑事法研究第五卷·檢察學》。《刑事法研究》叢書分為五卷,其内容集中體現了作者從事檢察理論研究工作以來,對刑事法學領域一些重大問題的深入思考。第一卷《中國刑法學》,其内容既有對刑法基本原理的分析,也有對具體罪名的法律适用及立法完善的思考,還有對刑法改革的反思與探讨。第二卷《國際刑法學》,内容包含了對國際刑法基本問題、區際刑事司法協助、反腐敗國際合作以及國際刑事法律文件與國内法銜接的理論探讨與實踐反思。第三卷《刑事訴訟法學》,全面梳理了刑事司法理論、刑事訴訟中的人權保障、公訴權、羁押制度、逮捕制度、非法證據排除規則、全面審查制度、控辯制度、訴訟監督等方面的理論和實踐問題。第四卷《犯罪學》重點關注了犯罪學基本理論、犯罪預防原理與規律及方法、腐敗犯罪的原因與預防等前沿問題。第五卷《檢察學》,内容包括檢察學理論與改革、檢察制度、檢察機關的法律地位及作用、檢察權的性質及行使等諸多重要理論和實踐問題。五卷本所輯錄篇目多以作者已發表期刊文章、會議發言、專著中部分内容為基礎,結合當前法律實務中的熱點與難點加以修改與完善。具有重要的理論指導與參考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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