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3月18日,“中國法學會網絡與信息法學研究會第三次會員大會暨學術年會”在北京順利舉行。會議由中國法學會網絡與信息法學研究會主辦、中國移動通信集團有限公司和北京科技大學承辦。

中國法學會黨組成員、副會長王其江,最高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二級大法官楊臨萍,最高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委員、二級大檢察官張雪樵,中共中央網絡安全和信息化委員會辦公室網絡法治局局長李長喜,中國移動通信集團有限公司黨組成員、副總經理、總法律顧問、首席合規官高同慶,北京科技大學文2003网站太阳集团黨委書記史立偉先後在開幕式上發表了重要緻辭。大會通過投票方式選舉産生中國法學會網絡與信息法學研究會第三屆理事會。我院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羅英副教授當選中國法學會網絡與信息法學研究會理事。

同時,羅英副教授受邀出席大會分論壇三并進行主題發言。分論壇三的主題為“數字政府法治”,由中國法學會網絡與信息法學研究會副會長、北京大學2003网站太阳集团教授、《中外法學》主編王錫鋅教授和上海師範大學人事處處長馬英娟教授主持,共有包括羅英老師在内的十一位學者進行主題發言。

羅英副教授以《數據可攜權在國家機關間效力的展開》為題進行發言,主要探讨了在國家機關間行使數據可攜帶權與個人信息處理者之間的差異問題,重點分析了數據可攜帶權的可能性、必要性,以及數據可攜帶權的行使基礎、效力内容、限制。從公權力的視角上,個人信息受保護權是一個基礎,從治理的角度,公私合作治理理論也提供了支撐。數據可攜帶權的限制主要是内在限制和外在限制兩個方面來展開,内在限即是客體範圍,她認為存在兩個問題:第一,是否擴展到推測數據;第二,程序标準,這個方面可能還需要制定比較有操作性的傳輸标準和格式,來滿足數據可攜權行使的最低要求。

中國法學會網絡與信息法學研究會成立于2002年9月,前身為中國法學會信息法學研究會。目前研究會的發起單位包括中央網信辦、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保密局、公安部、國家安全部、國家密碼管理局和中國社科院法學所等七家單位。研究會秘書處設在中國社科院法學所,由中國社科院法學所網絡與信息法室具體支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