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20日晚,由2003网站太阳集团黨委學生工作部主辦,2003网站太阳集团承辦的“博士論壇”系列講座第十七期在2003网站太阳集团404教室舉行。本次講座由我校2003网站太阳集团教授、博士生導師張智輝老師擔任主講人,我院姚詩副教授擔任本次講座主持人。

講座開始,張老師首先介紹了杭州保姆縱火案的基本情況,包括案發經過、法院判決以及社會輿論的風向等内容,通過對杭州保姆案多方面剖析與介紹,使得在場的觀衆對于該案有了更加深入和細緻的看法。随後,張老師為了更好地對刑法的理性這一刑法學界永恒的話題進行更好地論證,又補充了他對于歡案中法院對于歡定罪量刑的看法以及對我國刑法對于受賄罪處罰的看法。
張老師表示,上面提到的三個問題看似沒有什麼邏輯上的聯系,但是實際上它們都從不同的側面反映出了刑法所包含的理性。張老師提到刑法是規定什麼是犯罪,以及犯了什麼罪應該受到怎樣的處罰的法律,他把刑法比作是一把雙刃劍:刑法運用得當,就是一把懲惡的利刃,可以給犯罪分子應有的制裁;刑法運用不當,就可能成為一把傷及無辜的屠刀,使人們成為公共權力的受害者,因此刑法的制定和适用。總是在不同甚至沖突的價值選擇中尋求最有利于社會利益的平衡點。一方面需要懲罰犯罪,另一方面又要保護無罪的人不受刑罰處罰;一方面需要懲惡揚善,另一方面又需要防止人們利用懲惡揚善的法律規定作惡。這些都使得理性成為刑罰所不可或缺的部分。
随後,張老師解讀了刑法為什麼需要理性,他指出法律本身就是一種理性的選擇,古希臘政治思想家亞裡士多德認為,法律可以被定義為不受主觀意願影響的理性。法律需要對人類社會做事先安排,并且這種安排的目标是使社會生存環境更好,它就必須建立在對人類社會發展規律的理性認識上,并且必須使得人們的欲望在一定程度上加以克制。刑法是關于犯罪與刑罰的規定,他不僅通過禁止的方式規定了在社會上生活的人們的行為界碑,并且通過制度性的規定規範了統治者動用刑罰權的活動方式。刑法是人類社會最早選擇的法律,刑法本身是人類理性的産物。隻有當人們認識到社會需要控制保護的欲望、需要把對犯罪的制裁範圍限制在一定的範圍之内時,才會有刑法。刑法在其曆史發展的過程中,也不斷地顯示出統治者在複仇的欲望與保障人們免受不必要的侵害之間克制與妥協的理性。

結合我國傳統的刑法理論,張老師認為刑法的理性集中表現在刑法的節制性上,他指出,刑法的制定和适用在範圍和程度上都要受到人類理性的控制,必須時刻警惕人類的本性和本能的沖動對刑法的制定和運行的影響,自覺地節制刑法對社會生活的幹預範圍和程度,防止和控制其可能産生的負效應。刑法的節制性主要體現在三個方面,一是謙抑;二是寬和;三是人道精神。刑法謙抑的核心是反對基于保護情感的濫用刑法,主張刑法應當具有寬容精神,刑法的啟動應當限定在絕對必要的範圍之内。刑法的節制性反映了人類社會對于刑法的存在、功能和實踐的理性認識,反映了人類理智和文明對人類本身的報複本能的約束,是刑法中理性的最高維度體現。
最後張老師分析了我國目前刑法的立法現狀和司法現狀中存在的弊病和不足,并指出其中存在的最主要的問題在于部分立法缺乏理性、部分司法也是缺乏理性的,喪失了刑法引導人們行為的功能。他認為刑法中的利益權衡直接關系到人民群衆對于刑法的認識和遵從,要重視刑法的理性,使得刑法的理性貫穿于刑法的制定、适用和執行的全過程,從而真正實現刑法的理性。
評議環節,主持人姚詩老師對本次講座進行了點評,她指出本次講座通過對于歡案、保姆縱火案、受賄罪的探讨,從點出發,發散到刑法理性問題,即什麼是刑法的理性、刑法的理性有什麼體現,并且最後回歸我國的實際情況對刑法理性的實現進行了評價和展望,姚老師深表此次講座受益匪淺。

講座最後,在場觀衆踴躍向主講人提問,對刑法的理性問題展開了深入的讨論,在智慧的火花不斷撞擊的氛圍中,本次講座圓滿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