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學工辦:
為做好我校2019年度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直招士官、退役士兵和消防救援隊伍人員教育資助工作,現将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資助方式
(一)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
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是指對應征入伍服兵役的高校學生,在入伍時對其在校期間繳納的學費實行一次性補償或獲得的國家助學貸款實行代償。
學費補償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學生隻能選擇其中一項,據高執行。“往屆畢業生”是指畢業年份早于入伍年份的畢業生,但不包括政策實施起始年(2013年)之前入伍的往屆畢業生。如2011年畢業生,2013年入伍的可以申請;2011年畢業生,2012年入伍的則不可以申請。
(二)學費減免
學費減免是指對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前正在高等學校就讀的學生(含正式錄取的高等學校新生),退役後自願複學或入學的,國家實行學費減免。複學後,一次性申請,逐年減免。
(三)直招士官資助
國家對直接招收為士官的高等學校學生施行國家資助,入伍時對其在校期間繳納的學費實行一次性補償或獲得的國家助學貸款實行代償。直招士官國家資助不包括2015年之前入伍的往屆畢業生。
(四)退役士兵教育資助
退役一年以上,參加全國統一高考,考入高等學校的自主就業退役士兵,可享受退役士兵教育學費資助。非自主就業退役士兵學生、9月份退役并于當年9月份入學的退役士兵新生、享受過應征入伍服兵役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的學生,不能享受退役士兵教育學費資助政策。入校後,每學年申請當年的學費資助。
(五)消防救援隊伍人員資助
按照《應急管理部 教育部關于做好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及其子女教育優待工作的通知》(應急〔2019〕37号)規定,“高等學校新生和在校學生入職期間保留學籍,退出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後允許入學或複學,在學費補償、助學貸款代償等方面參照高校學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國家資助相關辦法享受優待”。符合應急〔2019〕37号文件規定的消防救援人員,可參照高校學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國家資助相關辦法享受學費補償、助學貸款代償政策。
(六)退役複學學生住宿費減免
根據《關于印發<2003网站太阳集团關于做好大學生征兵工作的實施辦法>的通知》(湖大黨字〔2018〕15号)的相關要求,學校對退役複學學生免收住宿費,相關事項由武裝部組織開展。
(七)資助金額。全日制本專科學生申請金額每人每年最高不超過8000元,學費标準低于8000元的,按實際收費标準申請。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請金額最高不超過12000元,學費标準低于12000元的,按實際收費标準申請。2014年7月1日之前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的畢業生、在校生、退役複學和退役士兵學生,根據其入伍的時間點對應的資助政策進行資助。
二、工作要求
1.積極宣傳政策。各學院要做好相關資助政策的宣傳、解釋工作,确保所有學生知曉并了解相關政策。
2.認真組織申請。各學院應逐一排查符合資助條件的學生(尤其是參加了服義務兵役預征和直招士官招考的學生),并組織學生登錄全國征兵網https://www.gfbzb.gov.cn/在線填寫相關申請表。
(1)應征報名的學生需在線填寫、打印《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高等學校學生國家教育資助申請表Ⅰ》一式兩份;
(2)退役後自願回校複學或入學的學生和退役後考入高校的入學新生,需填報《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高等學校學生國家教育資助申請表Ⅱ》。
三、學院報送
1.申請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學生需提交,加蓋入伍地縣級人民政府征兵辦公室公章的《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高等學校學生國家教育資助申請表Ⅰ》和入伍通知書複印件;申請學費減免學生需提交《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高等學校學生國家教育資助申請表Ⅱ》和退役證書複印件。“學生本人簽字”一項必須由學生本人簽字,不可打印或由他人代簽。申請表中的财務意見應由校财務處審核繳費情況後加蓋校财務處公章。
2.學院彙總學生個人申請表和相關證明材料,分類填寫《XX學院2019年度學生服義務兵役國家資助情況表》(附件1)分類彙總(附件1内有4個類别的明細彙總表)于10月17日上午11:30前将所有申請表、彙總表(電子版發送至艾合塔木老師辦公自動化)、證明材料一并報送至學工部資助辦艾合塔木老師處。
3.無申報情況的學院,請于10月17日上午11:30前發送郵件名為“2019-2020學年度XX學院無人申請服義務兵役國家資助”的郵件至艾合塔木老師辦公自動化并提交相應的簽章紙質說明材料。
4.個人申請材料(申請表、入伍通知書複印件、退役證書複印件)已交武裝部的,無需再次提交,但學院仍需提交附件1,并備注已交武裝部材料清單。
學生工作部
研究生工作部
2019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