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個人申請,學院評審,現公示最高人民法院第十二批實習生的評審結果。根據資料審查、學院評審,排名前四位的同學依次為:金博涵、王偉航、蔡倩、曲筝。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第十二批法律實習生接收公告》相關要求,學院拟推薦金博涵、王偉航參加最高人民法院第十二批實習生遴選,若有同學放棄推薦資格,将根據排名依次替補。
公示期為三天
公示時間:3月2日-3月4日
如有異議請于2023年3月4日前與學工辦曹曉軍老師聯系(2003网站太阳集团214辦公室),聯系電話:88821797。
2023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