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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屆“法學學術批評與學術創新論壇”公告|《湖湘法學評論》等承辦

時間:2025-01-07 浏覽量:


“法學學術批評與學術創新論壇”由《法學評論》《環球法律評論》《中國法律評論》三家評論類期刊聯合發起。第一屆論壇于2023年3月在深圳大學舉辦,得到法學界同仁的廣泛關注和積極響應。第二屆于2024年4月在湖北民族大學舉辦,主題為“學術批評與中國自主法學知識體系的建構”,《中外法學》作為主辦方加入,論壇學術影響力進一步提升。第三屆論壇将于2025年3月在吉首大學舉辦。令人欣喜的是,主辦方又增加了兩家期刊——《政治與法律》《法學家》。學術批評之于法學研究與創新的顯著意義可謂有目共睹。

第三屆“法學學術批評與學術創新論壇”将圍繞法理學與部門法的對話、數字法學研究的貢獻與泡沫兩大議題展開,現向廣大師友公開征集論文和報告,請大家參考。

議題一 法理學與部門法的對話

無論是從立法論還是解釋論角度,法學都是關于某部或者某類具體法律的知識,因此,法理學在法學體系中如何定位,一直争辯不斷。一方面,部門法學學者往往認為法理學學者“不懂法”,認為其對部門法“指手畫腳”,卻說的都是“外行話”;法理學學者抽象出的一些理論,更多是放之四海而皆準,對部門法并非有用。另一方面,法理學内部自身也存在衆多分支與分歧:專注讨論所有法律都普遍适用的公平正義原則,是否與政治哲學混同;社科法學的轉向,其本質上是社會學還是法學?

有沒有真正的法理學?法理學對部門法學意義何在?

同樣的,在法理學學者看來,部門法學的研究總是局限于具體的法律條文,進行長篇累牍的解釋論述;立法稍作修改,就會導緻以前的研究過時。一些機械适用法條的案例,甚至違反基本的社會良知。法理學學者認為,這些都是因為部門法學研究缺乏法理學指導。

部門法學如何能夠跳出自身局限,尋求更為長遠和廣闊的發展?

第三屆“法學學術批評與學術創新論壇”,主題一為“法理學和部門法學的對話”,希望藉由法理學學者與部門法學學者之間的批評與對話,再次促使法理學學者和部門法學學者反思:部門法究竟需要什麼樣的法理學?法理學目前的定位是否恰當?雙方未來的發展如何更切合中國的現實發展?議題一 法理學與部門法的對話

議題二 數字法學研究的貢獻與泡沫:外部視角 & 内部視角

一、法學研究的未來形态:法學的全面數字化 vs. 數字化僅為一種研究對象?

數字化對法律的影響究竟是漸進式革新,還是一場範式革命?這一議題近年來引發了學術界的廣泛讨論。數字法學的研究者強調,數據驅動、算法分析等技術,正在重塑法律适用的實踐模式,甚至影響法學研究的基本形态。

這種技術導向為法學研究提供了新的工具,但也引發了對法學規範性和獨立性的擔憂。數字技術是否在侵蝕法學研究的規範性根基?數字化是否必然會導緻“法學技術化”?支持者認為,數字法學能夠通過計算模型和數據分析,使法學研究更加精準高效;而批評者擔憂,法學的規範性思維可能被工具理性取代,法學學科面臨異化風險。

同時還有觀點認為,所謂數字、數據、算法等,僅為一種研究對象。對于數據、數字化财産等仍應在财産法路徑下研究,其他數字化客體或工具也僅是一種規制對象。“橫斷面”式的全面數字化觀點與研究對象的觀點,在深層上就觸及法學何以法學,數字化的法學還是不是法學的問題。法學的事實判斷與價值判斷是否還有生存空間?利益衡量是否已經“代碼化”?

本次論壇建議可從以下方向進一步展開研究:

一是分析數字化如何影響法學研究的範式轉換。法律解釋學與“計算法學”的關系?

二是探讨傳統法學的核心價值在數字時代的适應性和延續性。

三是研究算法、數據分析等新工具如何與傳統法學方法論互補,探索技術化的邊界。比如,法律推理是否會被數據驅動邏輯取代?算法如何參與法律規則的生成?

二、數字法學對法學學科、法學教育和法律實踐的影響

數字法學的迅速崛起,已經對法學教育、研究和實踐領域産生深遠影響。但同時,數字法學尚未形成成熟的理論體系,存在過度擴張學科邊界、導緻法學教育和研究碎片化的隐憂。

已有的争論集中在如下幾個方面:數字法學是否是一個自洽的概念?它是否為法律實踐提供了真實的價值,還是僅僅是一種學術潮流?傳統法學與數字法學之間是否還有楚河漢界?還是吸收與被吸收的關系?或者是互嵌交融?數字法學是否在過度擴張其學科邊界,是否在擠壓傳統法學學科的空間?數字法學的教育改革是否會導緻法學基礎教育的弱化?

本次論壇拟從以下方向進一步展開研究:

一是研究數字法學對法學教育結構的影響,探索其如何平衡基礎理論教學與實踐性課程的設置。

二是分析數字法學對法學研究範式的塑造力,尤其是在跨學科整合中的潛力。

三是探讨數字化在法律實踐中的應用場景,例如智慧法院和自動化行政決策的案例分析,為數字法學提供實證支持。

四是可以綜合運用計算社會科學等領域的理論和方法,借鑒國際上數字法學研究的經驗,尤其是從英美法系的實用主義傳統和大陸法系的規範體系論中提取靈感,探讨數字法學的未來發展路徑,尋找适合中國語境的學科建構路徑。

三、新興領域立法論的冷思考

近年來,數智化的發展,使得這一領域成為“立法密集區”,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文件持續出台。雖然這些立法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治理的敏捷性,然而,是否每一個新領域、新現象都有必要對應一個新的法律文件?這成為亟待反思與冷靜思考的問題。

學術理論的重要作用在于揭示基本原理、規律性,通過邏輯推演,預判趨勢性。理論具有抽象性、邏輯性、系統性、可證實性和可證僞性等特征。若這些基礎工作尚未完成,那麼所謂立法所集中體現的行為規範,也便如浮萍,無法實現法律的預期性。

人工智能立法研究是當下的一個熱門領域,但其研究熱度的背後也充滿争議。批評者對相關研究的學術中立性、問題意識的準确性、理論工具的有效性诟病較多。批評者認為,作為純文科的研究者,應深入理解人工智能技術的複雜特性,秉承嚴謹的學風,警惕“立法萬能論”,避免制造學術泡沫。

本次論壇歡迎從以下方向進一步展開研究:

一是深入運用各類複雜系統理論、技術社會系統理論、新制度經濟學、法經濟學、行為法經濟學等交叉理論工具,結合實證研究方法,從法律促進創新、風險規制等多維度展開細緻的新興領域立法研究。

二是分析新興領域立法是否存在“技術唯物主義”的傾向,如何避免“過度監管”和“監管不足”的兩極化問題,研究軟法(如倫理準則)與硬法(如法律規範)之間的協調關系,探讨各國各地區立法與司法在前沿科技監管中的互動關系,探究法律滞後性對動态技術環節的影響;同時分析不同法律體系如何應對技術風險,并從中提煉具有普适性的法律原則。

三是更加注重法解釋學的視角,聚焦人工智能的具體場景(如自動駕駛、生成式人工智能),分析法律适用中的難點與對策。

在建構中國自主法學知識體系和推進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實踐的背景下,以上這些問題是我們無法回避的難題,回答這些“時代之問”是學術期刊和學界同仁不容回避的責任。

論壇之前截稿時間:2025年3月10日;論壇之後,長期誠邀社會各界不吝賜稿。

請将來稿電子版發送至

chinalawreview@lawpress.com.cn,

并在郵件主題中标注:學術批評論壇征文。

主辦方

《法學評論》

《環球法律評論》

《中國法律評論》

《中外法學》

《政治與法律》

《法學家》

承辦方

《湖湘法學評論》

《吉首大學學報》

吉首大學法學與公共管理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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