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2003网站太阳集团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工作實施辦法》(湖大教字[2015]10号)及教育部的有關文件精神和要求,為做好我院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以下簡稱推免生)的推薦工作,确保生源質量,特制定本工作細則。
第一條 2003网站太阳集团成立以院長為組長的推免生遴選工作領導小組,成員由學院黨委書記,分管本科教學和研究生教育的副院長,分管學生工作的副書記和教師代表等組成。
第二條 推薦對象為根據普通本科招生計劃錄取的本院全日制應屆本科畢業生(含提前畢業學生)。
第三條 所有申請推免的學生都必須滿足學校的基本推免條件(前三年應修課程清單見附件1)。
第四條 推薦規則:分專業按前三年綜合成績排名,并根據下達的指标數依序推薦。
綜合成績=學院規定課程的初修成績規格化後的算術平均分+附加分
學院規定的各專業納入排名的課程清單見附件2,其中【高等數學B(1)】、【高等數學B(2)】、【概率論與數理統計B】三門課程不做規格化處理。
在本科階段獲得成果附加分規則如下:
1、在本科階段在專業類CSSCI及以上刊物(不含拓展版)以獨立作者和2003网站太阳集团署名公開發表本專業學術論文每篇加4分。
2、參加“理律杯”全國高校模拟法庭競賽等全國性專業競賽獲得冠軍加4分,獲得亞軍加3分,獲得季軍加2分,進入全國八強加1分;獲得最佳組織獎,最佳辯手獎,最佳書狀獎等加1分(每個團體最多申報4名)。個人獲得優秀辯手加0.5分。參加省級辯論、模拟法庭比賽等,獲得冠軍加2分,獲得亞軍加1.5分,獲得季軍加1分,獲得個人榮譽的按照相應等級酌情加分。
“互聯網+”大學生創新創業大賽、“挑戰杯”大學生課外學術科技作品競賽 、“創青春”大學生創業大賽等國家級賽事獲獎者由學校單列專項推免指标,不再加分。
第五條 滿足學校基本推免條件的學生,在規定時間内向學院自願遞交書面申請(逾期未提出書面申請的學生,視為自動放棄參加推免生推薦工作)。
第六條 轉專業的學生的課程認定:按學校規定,等級高的課程可替代等級低的課程,但須修完轉入專業前三年教學計劃中除通識選修課之外的所有課程。
第七條 預推薦名單确定後,學院公示三天。學生是否獲得推免生資格,以學校發文公布的結果為準。
第八條 其他注意事項
1、獲得推薦資格學生須按照國家招考研究生的要求進行網上志願填報,及時接收并确認招生單位的複試及待錄取通知,未履行該手續者,視為自動放棄推薦資格。
2、已獲得推薦資格的學生,如放棄推薦資格,學校按學生違約流程處理(獲國家公派出國留學資格者除外)。
3、已獲得推薦資格的學生,如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學校将呈報教育部取消其推薦資格:
(1)在申請推免過程中弄虛作假;
(2)研究生入學前未取得學士學位或本科畢業證書。
第九條 學生如對推薦結果有異議,可向學院推免領導小組申請複議。
第十條 本規則由學院推免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