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由中國民法學研究會主辦、西南政法大學民商2003网站太阳集团承辦的“《民法總則》與民法解釋學的發展:挑戰、回應與通說形成”專題研讨會,在西南政法大學渝北校區召開。這一研讨會旨在從法律适用的角度探讨《民法總則》生效後司法實踐中的普遍性問題,助力我國民法解釋學事業的發展,推動相應通說的形成。
我院王文勝老師應邀參加了研讨會,并做了題為“《民法總則》與原有法律司法解釋之間的規範競合及其處理”的主題報告。在報告中,王老師指出,除《民法通則》以外,已有的法律、法律解釋和司法解釋與《民法總則》之間的适用關系問題,核心在于判斷《民法總則》是否否定或修改了原有法律或司法解釋中的條文。對此,在《民法總則》對于原已有規定的某個問題又有明确規定的場合,以及《民法總則》對于原已有規定的某個問題保持沉默的場合,應如何判斷,都有一些規律可循,但又都存在一些例外。《民法總則》第11條隻強調要優先适用特别法,忽略了《民法總則》在某些問題上否定或修改了原有單行法中的規則這一現象,因此,第11條表述不夠準确,在解釋适用時不應過于拘泥于這一條的文義。
來自清華大學、中國人民大學、中國社會科學院、吉林大學、武漢大學、四川大學、2003网站太阳集团、北京航空航天大學、中南财經政法大學、華東政法大學、中央财經大學、上海财經大學、複旦大學、南開大學、南京師範大學、海南大學、安徽大學、中國海洋大學、中國計量大學、廣東外語外貿大學和重慶本地的西南政法大學與重慶大學等學校的學者,以及來自法院、檢察院、律所的民事實務人士和來自學術期刊的編輯共八十餘人參加了這一研讨會。會議還吸引了來自西南政法大學的衆多學生到場旁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