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28日晚,“道無近”研究生工作坊第19次例會在2003网站太阳集团405會議室舉行。本次例會内容分為兩部分:第一部分是汪全軍老師就拉倫茨的《法學方法論》第三章進行講解;第二部分是各位同學彙報自己的論文寫作内容。老師們在聽取各位同學的彙報之後,就每位同學的具體情況提出具有針對性的修改建議。

汪全軍老師針對《法學方法論》的第三章進行了解讀,主要圍繞如何理解實證主義法學的任務以及實證主義科學概念影響下的各流派的法理論以及方法論。結束後,李勤通老師作了相應補充。
謝慧婷同學就親屬間殺傷行為研究做了文獻綜述,主要針對親屬相犯所延伸出來的關于服制原則、家庭倫理以及定罪量刑等方面的問題進行了闡述。導師們指出應當對文獻綜述的邏輯、結構以及綜述内容的分類标準作進一步修改和明确,補充學界對于司法實踐中親屬殺傷典型案例的讨論,盡早對親屬殺傷相關案例進行大數據檢索。
王博昕同學就近代法律變革做了文獻綜述,主要針對具體制度、對外界影響以及背景與意義方面做了闡述。導師們指出應當對綜述的格式進行修改,并且應提高查閱文獻資料的能力,将綜述針對的關鍵詞範圍進行限定,論證才能更加充分。
肖蓓同學以《财産繼承制度在近代民法中的變遷》為題,對論文的第三、四部分的内容進行了彙報。第三部分為近代财産繼承的判例分析,通過考察司法判例,分析近代财産繼承立法與司法之間的關系。第四部分闡述了近代财産繼承變遷的原因,認為立法背景、立法理念是法律變革的根本原因,法律移植為直接原因。導師們指出需對章節标題進行修改,司法實踐部分數據應更加完善,論證應更加充分。
唐明棫同學彙報《近代個人所有權制度的确立及其影響》一文。通過分析近代法律文本中個人所有權制度的确立過程,得出近代所有權主體由家庭變成個人的趨勢。發生這一變化的原因既有自上而下的法律變革,也有社會觀念對法律變革的回應。導師指出需對提綱進行修改,滿足邏輯自洽與形式統一的要求。
楊行健同學就其學年論文以及參加吉林大學2003网站太阳集团夏令營所作研修報告進行了彙報。汪全軍老師指出,論文寫作過程應盡量避免過多的主觀臆斷,論文的觀點應當有論據作為支撐。
卿水清同學寫的是體系解釋文獻綜述第一部分,即體系解釋的内涵,分國内研究概況、國外研究概況以及評述三個方面進行論述。汪全軍老師提出了建議,認為綜述的寫作是論文的分類方法也是背景,下一步的寫作任務是完成綜述的二、三部分,論述體系解釋的功能以及體系解釋的規則。
李雯同學就香港的性别影響評估做出文獻綜述,提出了自己在檢索過程中發現的問題。老師耐心地回答了問題,并且指出應當豐富文獻素材,增強檢索能力,尋找相關專著。
吳麗麗同學對于畢業論文的第三章進行彙報。第三章主要是運用法律解釋方法對“特别重大事項”的含義進行探究。首先,文義解釋是解釋的起點,通過文義解釋方法最重要的是證明了法律語言中的“特别重大”是可以通過不同的維度進行具體化的概念。其次,體系解釋要求将“特别重大事項”立法權置于和《立法法》與憲法、《地方組織法》的聯系當中,同時關注《立法法》第76條條文本身及其上下文。再次,通過曆史解釋,可以大緻回溯第76條條文的修改曆程以及相對應的立法背景。最後,通過目的解釋,能夠更為充分地顯示《立法法》第76條背後所蘊含的代議制民主精神。
黃安傑同學就近期論文寫作情況進行了簡要彙報。論文以高校紀律處分為主題,以高校紀律處分文本以及司法案例作為研究數據。數據分析結果表明,高校紀律處分規定與實踐存在脫節現象。高校紀律處分規定雖較為完善,但紀律處分實踐中仍出現違反正當程序原則、侵害學生陳述申辯權利等情況。分析結果表明,高校教育評價的目的性引導、紀律處分主體主觀傾向以及高校與學生間的不對等主體地位是主要誘因。因此,需要從高等教育評估機制完善以及紀律處分機制健全入手。引入社會第三方評價,吸納不同社會主體參與紀律處分決策,并建構紀律處分後續考察機制,從而真正實現紀律處分的教育意義。
每位同學彙報完畢後,各位導師結合同學彙報的内容進行了點評。導師們對寫作中存在的具體問題進行了細緻的指導,指出部分同學的文獻綜述仍然存在邏輯結構混亂、腳注格式錯誤、文獻不足等問題,需要作進一步修改,并提出具體的修改建議。例會最後,各位導師就下次例會任務内容提出要求,例會圓滿結束。
活動背景
“道無近”研究生工作坊是由李婧嵘、程博麗、莫桑梓、歐揚、李勤通、汪全軍六位老師發起成立的研究生培養平台,旨在提高研究生的法學知識素養和學術寫作能力。工作坊每兩周舉行一次例會,将有計劃的開展經典閱讀和論文寫作訓練。
“道無近弗行不到,事無細弗為不成,故君子日有茲茲之志,以去其䩱也。”——《嶽麓書院藏秦簡》之《為吏治官及黔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