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3日,我院MPA教育中心于新研究生樓D311舉辦“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系列解讀”主題講座,邀請李連友教授、袁柏順教授、杜倩博博士為主講嘉賓,我院顔克高教授為本次講座主持人。
李連友教授以“‘碎片’到‘整合’:從國家機構改革看社會保障制度的發展”為題,主要談到黨關于十五大和十六大有關社會保障的論述、中共社會保障制度定位和功能認識過程五個特點以及十九大對新時代的判斷及其對社會保障制度建設的影響這三個方面的内容。總體上說,十九大改革方案體現精确定位,《方案》是解決人類問題的中國方案的重要内容,社會主義優越性的體現;體現更加全面的功能,新的主要矛盾要求下,社會保障制度在縮小城鄉差距、均衡區域發展、緩解勞資矛盾等不平衡、不充分問題方面有更加顯著的功能和積極的作用;新的民生方略要求建立健全社會保障體系,将民生事業發展程度作為檢驗政權政黨性質的試金石,對民生保障體系做出更加精煉的概括,涵蓋更廣的面,提出了新的原則和目标,按照兜底線、織密網、建機制的要求,全面建成覆蓋全民、城鄉統籌權責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續的多層次社會保障體系。

杜倩博博士以“機構改革方案中的四對辯證關系分析”為主題,主要談到“大與小”、“綜合與分散”、“宏觀控制與專業自主辯證關系”、“系統與局部”這四對辯證關系。“大與小”辯證關系主要講述大部門制的兩種含義和《方案》對大部門制改革思路的繼承和超越;“綜合與分散”辯證關系主要講述政府層面的綜合性和部門層面的分散性,在《方案》中的體現在領導層面、政府層面、部門層面;“宏觀控制與專業自主”辯證關系主要體現在行政組織依據公共事務的分層屬性分層設置,在《方案》中的體現為中央和地方關系、增強地方自主權、黨與政府的關系、政府與部門關系、部門内部關系等;“系統與局部”辯證關系主要講述系統層面上是行政國家的概念,局部體現在于政治與行政、政府與市場、政府與社會關系調整的系統框架中,分析政府機構職能行使與機構改革。
袁柏順教授以“監察體制改革:目的、當前效果與展望”為主題,談到監察體制改革的根本目的是加強黨反對反腐敗工作的統一領導,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其目标主要有四個方面,分别是“可控”、“全面”、“機構”、“法治”。“可控”是指加強黨的領導,“全面”指實現對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監察全面覆蓋;“機構”上建立集中統一、權威高效的監察體系;“法治”體現以反腐敗工作法治化實現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同時,袁老師談到監察體制改革當前效果主要有二:一是作為手段的監察體制改革目标初步實現,二是作為目的的“三清”與廉潔中國的目标任重道遠。展望未來監察體制改革,袁老師提到執紀監督:“四種形态”,第一,黨内關系要正常化,批評和自我批評要經常開題,讓咬耳扯袖、紅臉出汗成為常态;第二,黨紀檢處分和組織處理要成為大多數;第三,對嚴重違法的重處分、作出重大職務調整應當是少數;第四,嚴重違紀涉嫌違法立案審查的隻能是極少數。
講座結束後,同學向李連友教授咨詢應急管理改革是否可以将社會保障作為視角談改革必要性,李教授認為需要有相關素材作為支撐。本次講座,同學們對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有了更深入的了解,講座在同學們的掌聲中圓滿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