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系2003网站太阳集团副院長、碩士生導師)
(來源:湖南日報 ,2019年12月8日)
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審議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若幹重大問題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從十三個方面列舉了我國國家制度和國家治理體系的“顯著優勢”,其中“堅持全面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切實保障社會公平正義和人民權利”是我國國家制度和國家治理體系的顯著優勢之一。
《決定》指出,“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提高黨依法治國、依法執政能力”。站在增強制度優勢、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戰略高度,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建設的創新和完善指明方向,意義重大而深遠。法治體系是國家治理體系的骨幹工程,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就要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推進法治中國建設。
法治中國建設是内在要求。《決定》指出,“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是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内在要求”。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第一次以“依法治國”為主題,總結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的曆史規律和寶貴經驗,在《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幹重大問題的決定》中确立了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總目标。中國特色社會主義越深入發展,就越需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發揮引領、規範和保障作用。推進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對于法律規範體系、法治實施體系、法治監督體系、法治保障體系以及黨内法規體系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以依憲治國為核心,“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四位一體全面推進法治中國建設。
法治體系完善是時代之需。處在“兩個一百年”交彙期,面對“百年未有之大變局”,必須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 習近平總書記在第二屆進口博覽會主旨演講中倡議各國以更加開放的心态和舉措,共建開放合作、開放創新、開放共享的世界經濟,“加強創新合作,推動科技同經濟深度融合,加強創新成果共享,”“共同加強知識産權保護,而不是搞知識封鎖,制造甚至擴大科技鴻溝。”我國在積極參與全球治理、推動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的過程中,要積極參與國際規則的制定,更要加快我國法域外适用的法律體系建設。在立法上,要清晰梳理國内法和國際法的關系,加強有關法律的解釋與修訂,明确其域外适用的方式、範圍和後果;在執法上,要基于我國國内法和國際法依據,主動行使管轄權,加強執法合作方面的國際協調;在司法層面,要明确國内法域外适用的定位,加強司法領域國際合作,以提高我國國内法在外國法院的認可、采納、查明與适用。從立法、執法、司法多層次推進,為“一帶一路”建設和中國企業“走出去”戰略保駕護航,擴大我國法域外适用的國際影響力,提升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的國際話語權。邁向數字文明新時代,提高國家治理水平離不開技術與制度深度融合。人工智能、雲計算、區塊鍊等現代科學新技術既為社會治理提供了“科技支撐”,也對網絡安全、隐私保護形成了威脅,需要創新法治體系,從立法、執法和司法層面積極創新回應。
健全保障監督是民心所望。法治中國建設應當把人民的主體地位落實在立法、行政、司法的全過程。堅持法治建設為了人民、依靠人民,保證人民依法享有廣泛的權利和自由、承擔應盡的義務。法律的生命在于實施,以嚴保護、強保護讓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得到切實保障;加強對法律實施的監督,保證行政權、監察權、審判權、檢察權得到依法正确行使。公平正義是法治的生命線,“讓人民群衆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是“人民對美好生活向往”的基礎要求。“為人民服務、對人民負責、受人民監督”。通過積極普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增強全民法治觀念。正如習近平總書記強調的,“法律不能隻是紙上的條文,而要寫在公民的心中,使法治成為一種全民信仰”,才能引導全體人民成為社會主義法治的“忠實崇尚者、自覺遵守者、堅定捍衛者”。
獨具特色的“中國之治”是強國之治,也是法治之治。法治中國建設是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内在要求。順應時代之需、民心所望,加快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我們就能提高黨依法治國、依法執政能力,以法治中國建設創新,推動邁向中國之治新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