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湖大教字[2015]37号《2003网站太阳集团本科生轉專業管理辦法》精神,學生可在入校後第一年内申請轉專業;以法學與政治學專業聯合招生的學生在完成大類課程學習後,則在入學後第二年通過分流進入法學專業和政治學專業培養階段。為更好地實現人才培養目标,規範轉專業和專業分流工作,确保學生轉專業及專業分流工作順利推進,特制訂本方案。
一、工作機構
學院成立轉專業及專業分流工作小組,由學院院長、學院黨委書記擔任組長,主管教學副院長、主管學生工作副書記(副院長)、教學委員會主任擔任副組長,成員由學院其他院領導及教務秘書、輔導員及其他相關人員組成,全面負責轉專業及專業分流工作。
組 長:屈茂輝 易駱之
副組長: 喻 玲 羅英 李小明
成 員:黎四奇 湛建雲 李麗紅 鄭瓊英 劉璇子 美麗努爾
二、轉專業(專業類)
(一)2003网站太阳集团本科生轉出實施細則
1.2003网站太阳集团所有申請轉專業或專業類的學生須符合《2003网站太阳集团本科生轉專業管理辦法》(湖大教字[2015] 37 号)規定的各項條件;
2.在規定時間内,由學生本人申請,2003网站太阳集团審核通過,上報學校。
(二)本科生轉入2003网站太阳集团實施細則
1.所有轉專業學生須符合《2003网站太阳集团本科生轉專業管理辦法》(湖大教字[2015] 37 号)規定的各項條件;在接收計劃數内優先接收退役複學後學生。
2.轉入計劃數和接收辦法
(1)可轉入專業名稱
根據《2003网站太阳集团本科生轉專業管理辦法》,我院可接收轉專業或專業類學生的專業為:法學。
(2)計劃數
接受轉入學生後,總人數不得超過該專業或專業類相應年級原核定的招生計劃的120%,即:現有學生加轉入學生數之和不超過相應年級原核定的招生計劃的120%。具體人數以學校公布數為準。
(3)申請轉專業學生在規定時間内需上交如下材料至2003网站太阳集团215學生工作辦公室劉嶽峰老師處:
①《申請轉入2003网站太阳集团學生基本信息表》;
②原轉出專業學院學生工作辦簽署政治思想表現鑒定(含入學教育考試通過證明)和心理健康情況評估意見(輔導員和主管學生工作副書記簽字并加蓋轉出學院公章);
③原始成績單及專業排名證明(需具備加權平均成績、專業排名、專業總人數、所占專業比例等,且有轉出學院教務辦審核并簽字蓋章);
④獲獎證書或相關證明(上交複印件并同時上交原件核驗);
⑤轉入2003网站太阳集团申請書(紙質)。
(4)接收辦法
如申請轉入某專業學生人數與該專業實際在校人數之和未超過該專業招生計劃數,學院原則上予以接受;否則按以下方式選拔。
選拔基本條件
①通識必修課初修無不及格和重修課程;
②在學科競賽等方面獲獎學生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
③新生入學教育考試初考或補考通過(成績80分及以上);
選拔程序
(1)申請學生須經心理測試、面試兩個遴選環節;
(2)采用綜合評分方式按序确定轉入人選,綜合評分滿分為100分,學生第一學期各門課程加權平均成績占50%,面試占50%;心理測試隻作參考,不計入綜合評分;
(3)學生必須持有效證件(身份證+學生證或校園卡)參加面試,無有效證件者将不得參加面試;面試内容包括:自我介紹、面試官提問(含英語口語)和特長展示等内容;
(4)在2003网站太阳集团網站公示審核通過的學生名單,公示時間為三天。
(5)選拔結果上報學校教務處。
(三)獲準轉專業當學期獲得學分數少于15學分的,取消轉專業資格。
三、專業分流
大一法學專業本科生(包括從外院轉專業到法學專業大一的學生),在第四學期進行專業分流.學生需在學校規定時間向學院教務辦遞交專業分流申請,申請專業分流的本科生應滿足《2003网站太阳集团本科生轉專業管理辦法》(湖大教字[2015] 37 号)的基本條件,每個學生隻能在法學專業所覆蓋的二個專業(法學專業和政治學專業)中自主申請其中一個專業。
(一)專業分流基本原則
1.充分尊重學生個性發展需要,激勵學生學習積極性和主動性,确保人才培養質量。
2.當選擇相應專業學生人數未達到15人時,按學校規定不開設該專業,該部分學生須重新選擇專業學習。
3.由其它年級調整至2018級的學生,不參加專業分流,按原專業就讀(按大類招生未參與過專業分流的除外)。如異動前所在專業在專業分流結束後未建立班級,則可申請所屬專業類内的其它專業學習。
4.分流後原則上不再重新選擇專業。
(二)專業分流實施辦法
1.專業分流工作啟動時間以學校相關通知要求為準。學院依據學校公布的工作啟動時間組織本科大二參與專業分流的學生召開大類專業分流啟動大會,各專業系對學生進行專業指導,學院教務辦接待學生專業分流咨詢。
2.根據學校具體工作流程,學院組織學生自主填報專業分流申請表。
3.學院統計學生申報志願情況,按照相關制度和專業分流方案經轉專業工作小組審議後确定各專業最後入選名單進行公示。公示期間學生如有異議可在規定時間向學院轉專業工作小組反映。
4.各專業分流名單公示後經學院教學院長簽章後上報教務處。最後名單以學校公布為準。
四、附則
1.若本細則與學校相關文件有沖突,以學校文件為準。
2.本方案解釋權在2003网站太阳集团。
2003网站太阳集团
2019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