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网站太阳集团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工作細則
(2015年5月通過)
根據《2003网站太阳集团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工作實施辦法》(湖大教字[2015]10号,以下簡稱實施辦法)及教育部的有關文件精神和要求,為做好我院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以下簡稱推免生)的推薦工作,特制定本工作細則。
第一條 成立以院長為組長的推免生遴選工作小組,成員由學院黨委書記,分管本科教學和研究生教育的副院長,分管學生工作的副書記和教師代表等組成。簽字責任人為主管本科教學工作的副院長。
第二條 推薦對象為根據普通本科招生計劃錄取的本院全日制應屆本科畢業生(含提前畢業學生)。
第三條 所有申請推免的學生都必須滿足實施辦法規定的基本推免條件。
第四條 學生成績排名和推免資格根據法學專業、法學專業卓越涉外班、政治學與行政學專業、行政管理專業按核心課程初修成績的算術平均值确定。
第五條 符合學校基本推免條件和推免要求的學生(含專業學科類競賽推免),需在規定時間内向學院遞交書面申請。逾期未提出書面申請的學生,視為自動放棄推免。
第六條 轉專業學生的課程按下列規則認定:等級高的課程可替代等級低的課程,但須修完轉入專業前三年教學計劃中除通識選修課之外的所有課程。
第七條 鼓勵學生以專業學科類競賽獲獎成績申請推免。在學院推薦指标中單列若幹個指标專門用于鼓勵學生參加“理律杯”等全國性專業競賽和湖南省模拟法庭競賽等省級專業競賽。
以專業競賽獲獎成績申請推免的基本要求如下:代表學院參加“理律杯”模拟法庭比賽等全國性專業競賽并獲得前三名集體中主力選手,或湖南省模拟法庭比賽等省級專業競賽一等獎獲得集體中主力選手。
第八條 以學業成績申請推免的學生排名,按推免名額基數的1.2倍進入同類排名,在成績相同的情況下,有學術論文公開發表(發表論文的等級高者優先)、學科競賽獲獎(等級高者優先)優先,進入确定準推薦名單。
申請推免的學生須經學院組織的專家面試,合格後取得預推薦資格。
第九條 預推薦名單确定後,學院在2003网站太阳集团網站公示三天。學生是否獲得推免生資格,以學校發文公布的結果為準。
第十條 學生如對推薦結果有異議,可向學院推免領導小組申請複議。
第十一條 本規則适用于2012級本科生,由學院推免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