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9年11月20日晚7:00,由湖南師範大學法治文化研究中心主辦的第七期湖湘法治文化論壇在2003网站太阳集团304會議室成功舉辦。本期論壇的主題為“顯學抑或絕學?——新中國法律史學科發展周期律透析”。來自法律史、法理學、曆史學等不同學科領域的專家學者以及湖南師範大學在讀研究生和本科生40餘人參加了本次學術論壇。
本期論壇主講人為湖南師範大學2003网站太阳集团教授、博士生導師,湖南省法學會法治文化研究會會長夏新華。中南大學2003网站太阳集团講師金大寶,2003网站太阳集团副教授肖洪泳,2003网站太阳集团副教授蔣海松,湖南省社科院《湘學研究》編輯部主任毛健,湖南師範大學2003网站太阳集团講師于熠,湖南師範大學曆史文化學院講師銀品,湖南科技大學法管學院講師劉鄂擔任與談人。論壇由湖南師範大學2003网站太阳集团副教授劉順峰擔任主持人。

論壇第一部分為湖南師範大學法治文化研究中心主任夏新華教授作“顯學抑或絕學?——新中國法律史學科發展周期律透析”之主題發言。
夏新華教授主要分五個方面對其觀點進行了陳述報告。夏教授從“顯學”抑或“絕學”的地位之争和”法學“抑或”史學“的定位之争分析了法律史學科的史學與法學的交叉性特征,其也是法律史學科至今仍置于史學與法學“雙重邊緣”之重要原因;通過運用“周期律”這一理論分析工具,夏教授得出了中國法律史發展具有制度創新與思想繁榮交相輝映規律的觀點。夏教授秉持相對主義立場,認為在中國法律史學科中亦存在“顯“和”絕“的周期循環,在不同的時代中“顯“和”絕“亦是循環往複的,這裡的循環往複即是法律史學科發展中的周期律。夏教授強調,他的研究目标是運用周期律來分析法律史學科的發展演進,以求更為深刻地揭示本學科的内在發展規律,探尋本學科“興”或“衰”、“顯”或“絕”的動态變化之規律,進而為本學科未來之發展與繁榮提供有效地借鑒。
主講結束後,各位評論人進行了評論。

湖大肖洪泳副教授認為,1949年和1979年以後法律史學科走向“顯學“是因為社會缺少規範而導緻的。伴随着規範的逐漸确立以及部門法的興起,法律史這一學科理所應當會慢慢走向“隐學”。由于2019年以後的社會很難出現翻天覆地的變化,因此,“法律史學科會走向輝煌”的推論便缺少了依據。肖洪泳老師強調,法律史學科作為一門學問無所謂”顯“或者”隐“的問題,由于學科自身存在着價值,因此無論社會怎麼變化,法律史學科依然會存在。法律史學科對于法學的研究意義,在于法律史具有法學獨立品格。作為成文法國家,法律史學科永遠不會像判例法國家那樣在研究中占據重要地位。

湖大蔣海松副教授高度贊揚了夏老師的學術情懷和對法制史的學術擔當,他在評論中反思了幾個問題。第一、運用周期律這一概念來分析法律史學科的興衰是否成立?從“周期律”的定義來看,它是指周而複始的,意味着不斷的循環。而前幾個階段總結出來的可能隻是階段性結論,未必合乎未來。第二、周期律的内在推動力是政治還是學術的?蔣海松老師強調,目前法律史學科表面上的繁榮其實隻是文化自信等政治話語,未必是法律史真正的内在生命的展現,曆史上反而是家國不幸詩人幸,反而在沒有規範時法律史才會走向真正的繁榮。第三、學術規律究竟是什麼?法律周期律真的存在嗎?沈家本在其著名的《法學盛衰說》中得出的唯一結論是法學之道與政治息息相關,法學繁榮,政治不一定繁榮,但是法學衰亡,政治一定會衰亡。但就這一觀點也未必完成站的住,所以想要找到一個絕對的學科發展規律是很難的。
經過點評和回應之後,第七期湖湘法治文化論壇暨“顯學抑或絕學?——新中國法律史學科發展周期律透析”主題研讨會圓滿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