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月24日晚,意大利羅馬第二大學中意法學人才培養項目負責人、意大利羅馬第二大學拉丁美洲法律研究中心主任Prof. Ricardo Cardilli來院講學,在法學樓216會議室給我們帶來了一場主題為“民法總則的重要性及其危機”的學術盛宴。院黨委書記屈茂輝教授擔任此次講座的主持人。
講座通過時間軸的方式展開,分為八個部分進行論述。首先從古典羅馬法的法律體系出發,闡述了由羅馬法理學家創立法的三部分:人法、物法以及行為法。随後,在優士丁尼法典體系中,對“正義與法律”“行為與權利”等進行了非常原則性的規定。時間之軸滾動到中世紀,自然法學者們,如蓋尤斯、沃夫等名家們思想活躍,進一步在古典羅馬法的基礎上進行發展完善,強調意志的地位,“意思表示”由此走上民法的舞台。在進行理論性的分析後,通過對德國1896年制定完成的民法典,意大利民法典以及阿根廷民法典進行比較分析,進一步論述了民法總則的重要性,強調了法學家在法的發展演進中不可忽視的地位。
學術的魅力不僅僅吸引了衆多學生,還包括其他民商方向的老師到場參與。同學們的專注和熱情讓講座的氛圍分外熱烈,講座也随之走進尾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