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网站太阳集团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細則
為營造良好的研究生成才環境,完善研究生培養競争機制,根據學校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定工作部署,特制定本辦法。
一、 評選範圍
在學制期間内在讀,人事檔案在校,且無固定工資關系的全日制碩士、博士研究生。
二、評選條件
(一)基本條件
擁護黨的各項路線、方針和政策;遵紀守法,尊敬師長,團結同學,積極參加各項活動,思想品德良好。
(二)學業條件
1.博士研究生
申請者要求在本學科領域有代表性的學術期刊上發表論文不少于2篇,其中至少1篇發表在2003网站太阳集团學術委員會公布的重點學術期刊上;或在SCI、EI、SSCI、A&HCI檢索源期刊的國際學術期刊上發表論文1篇并被收錄。
2.學術型碩士研究生
申報者必須以2003网站太阳集团名義在核心刊物上發表本學科學術論文1篇,才具有申報資格。
學術型碩士研究生按綜合測評分确定學生名單。計算方法見附件。
3.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
申報者必須通過司法考試,才具有申報資格。
法律碩士研究生按司法考試和課程加權成績兩項指标确定名單。通過司考者,加10分,加權成績以教務系統的為準。
4.一年級碩士研究生中來自C9高校普通全日制畢業的學生獲得碩士生國家獎學金。
三、名額分配與評審原則
1.名額分配根據以下公式按四舍五不入的原則确定
各年級各專業獎學金人數=學校當年下達給我院的國家獎學金指标/在校學生總人數*各年級各專業人數
2.評審原則:按綜合測評分數從高到低的原則确定名單。綜合測評分數的計算方法見附件。
四、評選程序
(一)本人向所在學院提出申請,填寫申請表,并附相關參評材料(發表論文需提交原件和複印件,加權成績由研究生辦提供材料)。
(二)學院評審委員會進行初評,并在學院網站内公示初評結果。
(三)公示期間任何人發現有弄虛作假者,可以向學院評審委員會成員實名舉報。一經查證屬實取消資格,空缺名額根據綜合測評分數高低依次替補。
五、其他事項
(一)碩博連讀研究生在注冊為博士研究生之前,或通過攻讀博士學位資格考試前,按照碩士研究生身份申請國家獎學金;注冊為博士研究生後,或已經通過攻讀博士學位資格考試後,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申請國家獎學金。
直博生和招生簡章中注明不授予中間學位的本碩博、碩博連讀學生,根據當年所修課程的層次階段确定身份參與國家獎學金的評定。在選修碩士課程階段按照碩士研究生身份參與評定;進入選修博士研究生課程階段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參與評定。
(二)研究生可以多次申報國家獎學金,但是科研成果不能重複計算。研究生在第一次申請國家獎學金時,可以使用攻讀當前學位學制期間所取得的所有科研成果;如果該生獲評研究生國家獎學金後,再次申請國家獎學金時,以前評審時已經使用過的科研成果不能重複使用。
(三)博士研究生參評隻能使用取得博士生身份後的成果,碩士研究生參評隻能使用取得碩士生身份後的成果。
(四)存在以下情形者,不得參評獎學金申報:違反國家法律或校紀校規受到紀律處分;公開發表的論文有抄襲剽竊、弄虛作假等現象;考試舞弊;任何一門必修課程考試不及格者;已辦理休學;保留學籍未按時返校;自動退學;延期畢業;沒有注冊;未按時繳納學費;長時間不在學校及其它違反學校管理的情形。
六、附則
(一)申請材料中如有任何弄虛作假行為,一經查出,将取消國獎資格,收回其全部獎金及證書,并給予學生嚴厲的紀律處分,由導師推薦學生參選的,還将追究其導師的連帶責任。
(二)本細則由2003网站太阳集团研究生獎學金評審委員會負責解釋。
2016年9月通過2017年10月修訂
附件:研究生綜合測評分數計算方法
綜合測評分數=學術論文加分+課程考試加權分
(一)發表學術論文加分的計算方法
級别
數量
| SSCI或同等級國際學術期刊
| 湖大校定重點刊物(含《新華文摘》全文轉載
| 非SSCI類外文期刊
| CSSCI源刊、輯刊
| CSSCI擴展版
| 中文(北大)核心期刊
|
每篇計分
| 20
| 15
| 12
| 10
| 5
| 3
|
注:1.第一作者才計分,導師為第一作者學生為第二作者的,計分時視學生為第一作者。
2.學生為第一作者,導師為第二者的,在原計分分值基礎上,增加30%的權重。
3.所發學術論文被三大檢索收錄,或被《新華文摘》、《中國社會科學文摘》摘錄、或被《人大複印資料》、《高校文科學報文摘》等收錄,視CSSCI源刊。
4.所發表的論文第一作者單位必須為“2003网站太阳集团”,才可計算分值。
5.同一篇論文隻計最高得分,不重複計分。
6.申報者必須提交發表論文的原件,采稿通知單等不得作為計分的依據。
(二)課程考試加權分的計算辦法
課程考試加權分以2003网站太阳集团研究生教務系統的數據為依據。
2003网站太阳集团碩士研究生學業獎學金動态管理辦法
為進一步激勵研究生勤奮學習、潛心科研、勇于創新,着力提高研究生培養質量,根據《2003网站太阳集团研究生學業獎學金管理辦法》(湖大研字【2014】16号)和《2003网站太阳集团碩士研究生學業獎學金動态管理辦法》,制定本辦法。
(一)碩士研究生在第二、三學年申請碩士研究生學業獎學金,應滿足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産黨的領導,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學校規章制度。
3.人事檔案在校且無固定工資關系的全日制碩士研究生。
4.誠實守信,品學兼優,積極參與科學研究和社會實踐。
5. 在規定的學制内學習并按學校規定報到、注冊及交清當年度學費。
6. 一等學業獎學金申請者第一學年所有課程學習成績規格化加權平均分應在本學院排名前60%,二等學業獎學金申請者第一學年所有課程學習成績規格化加權平均分應在本學院排名前80%。
本學年有一門課程成績不及格者,不能參評一、二等學業獎學金,隻能參評三等學業獎學金;本學年有二門或二門以上課程成績不及格者(不包括創新、創業課),不能參評任何等級的學業獎學金。
課程成績規格化加權平均分計算辦法見附件。
7. 學術學位碩士生以本人為第一作者,或指導教師為第一作者、本人為第二作者(作者單位必須為2003网站太阳集团),在CSCD、CSSCI、SCI來源期刊或更高層次期刊上發表學術論文,不受課程成績排名限制,可優先獲得一等獎學金(除有課程不及格的之外)。
(二)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碩士研究生學業獎學金申請資格:
違反國家法律或校紀校規受到紀律處分;公開發表的論文有抄襲剽竊、弄虛作假等現象;在科研工作中造成重大事故及損失;考試舞弊;已辦理休學;保留學籍未按時返校;出國留學;自動退學;未按時繳納學費。
(三)名額分配與評審原則
1.名額分配根據以下公式按四舍五不入的原則确定
各年級各專業各等級獎學金人數=學校當年下達給我院的獎學金指标/在校學生總人數*各年級各專業人數
2.評審原則
學術型碩士研究生按綜合測評分确定學生名單。計算方法見附件。
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由加權成績、司考和發表論文三項得分組成。加權成績分以教務系統的為準;通過司考的,加10分;發表論文加分按照附件(一)發表學術論文加分的20%計算。
3.附件證明材料提交院學業獎學金評審委員會
發表論文需提交原件和複印件,采稿通知單等不得作為計分的依據,加權成績由研究生辦提供材料。
2016年9月通過2017年10月修訂
附件:研究生綜合測評分數計算方法
綜合測評分數=學術論文加分+課程考試加權分
(一)發表學術論文加分的計算方法
級别
數量
| SSCI期刊
| 湖大校定重點刊物(含《新華文摘》全文轉載
| 非SSCI類外文期刊
| CSSCI源刊、輯刊
| CSSCI擴展版
| 中文(北大)核心期刊
|
每篇計分
| 20
| 15
| 12
| 10
| 5
| 3
|
注:1.第一作者才計分,導師為第一作者學生為第二作者的,計分時視學生為第一作者;
2.學生為第一作者,導師為第二者的,在原計分分值基礎上,增加30%的權重。
3.所發學術論文被三大檢索收錄,或被《新華文摘》、《中國社會科學文摘》摘錄、或被《人大複印資料》、《高校文科學報文摘》等收錄,視CSSCI源刊。
4.所發表的論文第一作者單位必須為“2003网站太阳集团”,才可計算分值。
5.同一篇論文隻計最高得分,不重複計分。
(二)課程考試加權分的計算辦法
課程考試加權分以2003网站太阳集团研究生教務系統的數據為依據。
2003网站太阳集团碩士研究生第一學年學業獎學金評審工作實施細則
根據《2003网站太阳集团研究生獎助學體系實施辦法》(研字[2014]7号)、《2003网站太阳集团研究生學業獎學金管理辦法》(研字[2014]16号)和《2003网站太阳集团碩士研究生獎學金動态管理辦法》,為做好我院碩士研究生第一學年學業獎學金評審工作,特制訂本細則。
一、獎勵标準及名額
每位研究生都可獲得獎學金。獎學金分為一等、二等、三等三個等級。具體标準為:一等學業獎學金1萬元/人·年,二等學業獎學金0.5萬元/人·年,三等學業獎學金0.3萬元/人·年。各等級獎學金名額由學校下達。
二、申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按學校規定報到注冊并按時繳納學費,人事檔案在學校,且無固定工資收入的全日制脫産在讀研究生,但政保學生除外。
三、評審條件
1. 985高校全日制本科畢業生、推免生原則上為一等獎學金獲得者,非985類的推免生不低于二等獎學金。
2. 各專業各等級獎學金名額,在學校下達的指标内,按比例确定名額。
3.第2項之外的其他研究生的獎學金等級,以專業為單位,以研究生入學考試成績(含初試成績和複試成績)為依據,按從高分到低分的原則确定。若分數相同,外語成績高者優先。
4.調劑類的學生(包括院内各類别之間的調劑及校外至我校的調劑)獎學金等級為“三”,但985學校調劑至我院的除外。
5.入學前以第一作者在CSSCI期刊上發表與本專業相關的學術論文,每篇加10分;以第一作者在北大核心期刊上發表與本專業相關的學術論文,每篇加5分;加分計入研究生入學考試成績中進行總分排序。學生為第二作者的,在原分值基礎上計算15%的分值。
五、評審程序
1.由學院評審委員會進行評審,确定獎學金名單。
2.在學院網站公示獎學金名單不少于三個工作日。
3.公示無異議後,學院将學業獎學金名單報送研究生院招生辦,由其彙總後提交學校研究生學業獎學金評審小組評定。
4.學校評審小組待評審完後,在全校範圍内進行不少于3天的公示。公示無異議後确定最終的學業獎學金名單。
六、管理與監督
學業獎學金評審工作中存在争議問題,由評審委員會裁定。學生如對評審結果有異議,可向學院評審委員會申請複議。
七、附則
本細則适用于2003网站太阳集团碩士研究生第一學年學業獎學金的評審,自公布之日起實行。本細則由2003网站太阳集团研究生獎學金評審委員會負責解釋。第二學年、第三學年獎學金實行動态管理,具體辦法見2003网站太阳集团碩士研究生學業獎學金動态管理辦法。
2016年9月通過2017年10月修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