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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在校研究生2013-2014學年網上申請住宿的通知

時間:2013-07-25 浏覽量:

各位研究生同學:

為滿足研究生同學個性化的住宿需求,根據《2003网站太阳集团學生宿舍管理辦法(修訂)》(湖大教字[2012]33号)和《2003网站太阳集团研究生住宿申請管理辦法(試行)》(湖大教字[2012]34号)文件精神,我校實行研究生住宿申請制度。2013-2014學年需要學校安排住宿的同學,請在規定時間内登錄相關網站申請住宿,現将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辦理住宿申請

(一)已住校碩士、博士研究生

1、提交住宿申請

凡有續住需求的同學,請于6月13日9:00—6月18日17:00期間,登錄“2003网站太阳集团學生事務平台”宿舍管理系統http://xssw.hnu.cn,依次點擊左側“事務中心”—“床位續訂”,進行續住宿申請。

根據湖南省物價局、湖南省教育廳印發的湘價教〔2012〕112号《湖南省學校學生公寓價格管理辦法》文件第八條規定:“學生因故中途轉學、退學的,應适當清退住宿費用。大中專院校一個學年按10個月計算,學生在校時間未滿3個月的,應按7個月清退學生費用,超過3個月未滿5個月的,按5個月清退費用,超過5個月的不清退費用。大中專學校學生按學校規定離校實習,實習時間滿一個學期且未占用床位的,學校應退還相應的住宿費。”請同學們嚴格按照個人實際住宿需求申請續住時間。

2、學校審核

6月21日—6月28日期間,學校依據宿舍房源、學生申請時間先後、住宿需求程度和在宿舍的表現等,對提交住宿申請的研究生進行入住資格綜合評定。具體審核原則為:

(1)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分類審核;

(2)同批同類學生按提交申請的時間先後審核;

(3)根據入住研究生在宿舍的違紀情況,相應降低其入住優先度;

(4)原則上不接受非全日制和超出學制研究生的住宿申請。

3、查詢審核結果

2013年7月1日9:00後登錄“2003网站太阳集团學生事務平台”http://xssw.hnu.cn,依次點擊左側“事務中心”—“床位續訂”,查詢學校審核結果。原則上安排原床位,園區中心可依據實際情況調整部分同學到新寝室新床位。

(二)現不住校研究生

2013-2014學年有住宿需求的現不住校研究生,不在本次申請範圍之内,如學校有富餘房源,将另行通知。

二、繳費入住

1、住宿申請已審核通過的學生應按物價部門核定的住宿收費标準按時交齊相關費用,住宿費原則上不能緩繳。請申請成功的同學按自己申請的住宿時間和相應住宿收費标準,在7月5日17:00前通過學費繳費卡繳納住宿費。

2、調整到新床位的同學,請盡快搬出原寝室、退還宿舍鑰匙,經宿舍管理老師驗收确認并結清原宿舍相關費用後,于7月11日17:00前辦理入住手續,搬進新宿舍新床位入住。

三、注意事項

1、為便于新生住宿安排和假期宿舍維修事宜,請逾期未申請、申請未成功、未按時繳納住宿費的同學,務必于7月10日17:00前辦理退宿手續,搬離學生寝室、退還宿舍鑰匙,經宿舍管理老師驗收确認後,結清相關費用。開學後需自行解決住宿。

2、住宿費繳費成功後,即被視為占用下學年床位,原則上三個月内不辦理退宿退費。根據湖南省物價局、湖南省教育廳印發的湘價教〔2012〕112号《湖南省學校學生公寓價格管理辦法》文件規定,除辦理了學籍保留、學籍取消手續、畢業手續及按學校規定離校實習手續等情況可以适當清退住宿費用外,其它事由原則上不得申請退還住宿費。

3、申請當次有效,本次逾期未申請和申請未通過的同學如有住校需求,下次需重新提交個人申請。

4、未申請到床位、錯過申請機會和現未住校同學如有住校需求,請密切關注“2003网站太阳集团學生事務平台”http://xssw.hnu.cn,學校将定期公布空閑房源最新情況,盡量分批滿足同學們的住宿需求。

5、已入住學生如因學習需要等原因個人需申請調整床位的,開學一周以後由本人提出調整床位的書面申請(需學院主管領導同意并簽字蓋章),在條件允許的前提下,經園區中心審批同意并辦理調寝手續後方可調整。

6、咨詢電話:

0731—88664070 盧老師

0731—88823252 陳老師

學生工作部 園區服務中心

二〇一三年六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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