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曾雨田 劉沁 李果 黃穎
【榜樣力量】
林芝 2003网站太阳集团2006級民商法碩士,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法官
“我從小就喜歡追法治題材劇,印象最深的就是坐在審判台敲響法槌、主持正義的法官,覺得法官是一個特别神聖的職業。”

一直夢想成為法官的林芝,主動放棄了穩定的事業單位工作,相繼通過研究生考試、司法考試、公務員考試,終于在2008年考入了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
工作13年,林芝始終堅持用心、審慎地對待每一項工作、每一個案件,先後在省高院執行局、辦公室、行政一庭等部門,獲得了“全國法院涉黨政機關執行積案清理工作先進個人”、榮立個人三等功、7次受到單位年度嘉獎,還多次榮獲了院内“優秀共産黨員”“年度工作能手”等稱号。
近日,記者走近林芝,聽她講述法官搭建“連心橋”的暖心事。
保持學習,從材料能手到員額法官
“剛進入省高院執行局工作,我就趕上了中央政法委、最高法院在全國部署開展集中清理執行積案專項活動,入了‘寫材料’這個‘坑’。”林芝笑着告訴記者。
那些年,寫過的材料,可以堆成一座小山。而這座“山”,為日後搭建“連心橋”奠定了基石。
記者了解到,湖南省高院發布的《關于建立人民法院民事執行工作聯動威懾機制的若幹意見》、《湖南省“構建誠信懲戒失信”合作備忘錄》等文件,林芝都參與了起草。這些意見建議,最終推動完善了全省綜合治理執行難工作大格局。
“那些年,熬穿了夜寫的材料,都值得。”林芝感慨道,原來,當年入過的“坑”,都是未來成長的階梯。

2016年,因出色的綜合文字能力,林芝從執行局調入辦公室。
“那時,我剛懷了二胎。為了盡快适應新崗位,我每天熬夜趕稿,出現早産症狀,被醫生嚴厲批評,才跟單位說了實情……”回憶那段孕期時光,林芝百感交集,“起草了多項重要文稿,編寫了多期湖南法院信息專刊,成為了全省首批員額法官……”
2017年,林芝轉崗至行政一庭工作,又是一個全新的領域。
為了盡快熟悉行政審判業務,她在完成工作之餘,充分利用剩餘時間學習。“每天深夜,哄睡兩個孩子後,時光靜下來,才得空研讀行政審判法律法規和相關案例。周末孩子上補習班,也能在教室外讀上十來頁書。”林芝說,法官必須保持終身學習的姿态,才能與時俱進。
經過日積月累的沉澱,她成長為行政一庭的業務骨幹和行政審判專業法官會議成員,并任行政一庭支委委員和業務指導組組長。
善于傾聽,在法理情中尋找平衡點
“‘官民’間的矛盾社會影響大,‘民告官’案,老百姓總感覺自己處于弱勢地位,法官要搭好官民‘連心橋’。”作為行政審判法官,林芝感到肩上的重擔。
幾年前,50多歲的劉某下崗,以經營小旅館為生。不料,一戶鄰居把住宅改成餐館,油煙排放量大,導緻劉某家旅館生意一落千丈。劉某多次找鄰居和街道協商,信訪投訴未果,将當地工商行政管理分局告上法庭,請求撤銷給餐館經營者頒發的個體工商營業執照。
法院一審和二審認為,該行政行為對劉某的權利義務不産生實際影響,不符合法定起訴條件,故裁定不予立案。
無奈之下,劉某向省高院申請再審,案子分到林芝手裡。案件受理材料送達後,劉某卻一直沒有簽收,林芝多方聯系才知道,劉某因餐館油煙排放問題未解決而情緒過激,導緻涉及另一起刑事案件,已經被羁押在看守所。
為了全面了解案件和當事人的訴求,林芝向刑案法官提出,想去看守所和劉某當面聊聊。
看守所内,林芝耐心詢問,釋法說理,劉某情緒漸漸緩和,吐露心聲,“之前我創業成功,大家都誇我做得好;但我現在遇到問題,沒人願意聽我說。旅館房間的牆壁都被餐飲店油煙熏黃了,滿屋的油煙味,根本經營不下去,沒了收入來源,怎麼對我沒有實際影響?”
從看守所回來後,林芝反複查閱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文件,摸清案子方向。根據法律規定,将住宅改變為經營性用房應當經有利害關系的業主同意,且該市有文件規定,将住宅作為經營場所申請登記的,應當向登記機關提交相關文件。
據此,合議庭認定劉某的起訴符合法定條件,故指令原審法院繼續審理本案,該案經中院二審判決确認被訴行政行為違法。
“在後續的民事訴訟中,劉某獲得了相應賠償,維護了自己的合法權益,終于解開心結。”林芝說,隻有耐心、細心、愛心,才能搭好官民“連心橋”。

林芝審理案件現場
秉持正氣,善于傾聽,在法理情中尋找平衡點,是林芝在多年辦案中總結出來的秘訣。
“如果遇到當事人表達邏輯混亂,情緒激動,我會認真傾聽,做好筆記,再把他們的話進行梳理總結,讓當事人感受到被重視和理解。對于法律上難以支持當事人訴求但當事人又存在實際困難的案件,也會反複與行政機關溝通,希望通過其他途徑提供幫助。這樣,他們才能解開心結,理性接受裁判結果,最終案結事了人和。”
林芝辦理的案件中,沒有一起超審限、沒有一起錯案、沒有一起引發當事人信訪。審判績效始終在全院名列前茅。
思考總結,真正解決老百姓的煩心事
“林芝勤于思考,善于總結。”省高院行政審判第一庭庭長張坤世告訴記者。
2年前,林芝在辦案中發現一個問題:工礦企業關停後,環境由誰來恢複?
為此,她查閱大量資料,研讀數十個相關案例,起草了《關于在關停工礦企業過程中落實生态修複責任的司法建議》,提出要明确生态修複責任主體,制定科學合理的生态修複方案,并落實生态損害賠償制度。
這份司法建議,得到省政府領導的批示肯定,相關建議也在各級政府、行政機關關停工礦企業過程中得到落實,護航了湖南綠色發展。

林芝坦言,“民告官”案,本地法院審本地的官,老百姓總擔心“官官相護”。
為此,湖南高院全面推行全省基層法院一審行政案件集中管轄改革。如何确定基層管轄法院?審判資源如何配置?編寫改革方案、報告、考核指标等材料的重擔,又落到了林芝頭上。她連續幾個月周末加班,改革方案反複修改了幾十遍,最高法院最終批準同意。
2019年5月1日,湖南省基層法院一審行政案件集中管轄改革正式實施,行政訴訟“主客場”現象得以打破,行政審判公信力得到提升,行政争議實質化解成效明顯。
10月21日,《人民法院報》以“民告官案件審判的湖南模式”為題對我省行政審判集中管轄改革工作進行了專版報道。
作為行政一庭業務指導組組長,林芝認為,法官不能就案辦案,要善于分析總結,從案件審理中發現問題,幫助行政機關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才能有效減少訴訟,真正解決老百姓的煩心事。
為進一步規範全省法院行政審判工作,統一案件裁判尺度,林芝和業務指導組的同志先後起草了關于進一步規範行政案件執行工作、正确執行案件管轄制度、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補償決定案件裁判指引等重點文件。
她還連續4年起草了全省法院行政審判司法審查報告,梳理分析行政執法中存在的主要問題,對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提意見,對預防和化解行政争議提建議。
今年最高法院海口會議上介紹了湖南法院“正确适用行政案件管轄規定,将行政争議實質化解在基層”的經驗。《關于我省行政應訴工作情況的報告》也得到省委省政府主要領導批示肯定,相關建議已由省依法治省委員會辦公室研究具體落實方案。
“‘民告官’案,既是地方法治環境的‘晴雨表’,更是推動社會前行的法治力量。很欣喜,我聽到了法治進步的铿锵足音。”林芝說,這是法官的成就感和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