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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申請2021年高校畢業生第二批次基層就業學費補償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的通知

時間:2021-11-16 浏覽量:

根據《學生資助資金管理辦法》(财科教〔2019〕19号)有關規定,為做好我院2021屆畢業生第二批基層就業學費補償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工作,現将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請條件

1.我校應屆畢業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定向、委培以及在校期間已享受免除全部學費政策的學生除外);

2.擁護中國共産黨的領導,熱愛祖國,遵守憲法和法律;

3.在校期間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誠實守信,道德品質良好,學習成績合格;

4.畢業時自願到中、西部地區基層單位和艱苦邊遠地區基層單位工作(具體界定見附件1),服務期在3年以上(含3年)。


二、學生報送學院材料

1.學生本人填寫的《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申請表》(附件2,兩份);

2.就業協議書或勞動合同複印件(兩份,選調生、大學生村官等若無合同,需報送組織部文件);

3.就業證明(附件3,原件及複印件各一份);

4.如存在二次分配情況,還需提供二次分配就業證明(附件4,原件及複印件各一份);

5.本人身份證及中國銀行湖大支行銀行卡複印到一張A4紙上,複印件上需手寫姓名、身份證号和銀行卡号(一份);

6.根據需要,由學生本人簽字确認的其他證明材料(如有,兩份)。


三、材料提交時間

請計劃申請的學生于2021年12月9日前将材料送至學工辦(2003网站太阳集团214室),本科生申請材料交至鄭瓊英老師處,研究生申請材料交至劉嶽峰老師處。


四、注意事項

1.就業協議或勞動合同僅提交複印件,請勿提交原件;

2.不得修改申請表格式,申請表中“就業單位地址及郵編”一欄中的地址,應與就業證明中所填寫的地址一緻,且為該生目前工作所在地(不是總公司地址)。就業證明相應位置應加蓋人事部門公章或組織部公章,無人事部門公章的單位應開具相關證明;

3.學費補償貸款代償标準,本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過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過12000元。學費補償與貸款代償“就高”申請,即:貸款金額高,則申請貸款代償;學費金額高,則申請學費代償;

4.申請國家助學貸款代償的畢業生,應同時提供相關貸款證明,且按畢業時與經辦銀行簽訂的還款計劃書按期如約還款,避免因國家分年度撥付的代償資金不能按期足額支付貸款而造成違約;

5.申請表及就業證明填寫注意事項詳見相關說明文件。

6.所有材料上填寫的地址,均須按照國家統計局2020年行政區劃名稱填寫。(國家統計局行政區劃查詢網址:

http://www.stats.gov.cn/tjsj/tjbz/tjyqhdmhcxhfdm/2020/index.html)


附學工部通知鍊接:

http://xgb.hnu.edu.cn/content.jsp?urltype=news.NewsContentUrl&wbtreeid=1105&wbnewsid=4560


2003网站太阳集团學工辦

2021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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