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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術快訊 |《湖湘法學評論》程玉論文被人大複印資料全文轉載

時間:2023-12-09 浏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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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北京航空航天大學2003网站太阳集团助理教授程玉發表在《湖湘法學評論》2023年第1期的文章《生态損害法律責任體系化的規範進路》被中國人民大學書報資料中心複印報刊資料《經濟法學、勞動法學》2023年第7期全文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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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複印報刊資料的轉載量(率)被學術界和期刊界視為人文社科領域中客觀公正、影響廣泛的學術評價标準之一。其中,《經濟法學、勞動法學》立足法學基礎理論,面向法律實踐;精選經濟法學、勞動法學、環境法學等方面的優秀論文,細探宏觀調控法、市場規制法、環境法、土地法、勞動和社會保障法以及經濟體制改革法律制度等方面之幽徑;關注法學研究、立法、司法領域的最新進展和重大問題;學術引領,開啟法學研究新潮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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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指出, 我國《民法典》第1234條和第1235 條确立了“民事”性的生态損害修複責任和生态損害賠償責任,在實踐中極易引發民事、行政、刑事三重法律責任聚合的制度困境,進而導緻同一責任人就同一生态損害事實承擔畸輕畸重的生态損害責任。解決責任聚合現象的前提是明确生态損害法律責任的法律屬性。跻身于民法體系中的生态損害責任的法律屬性應當是公法責任。在此基礎上,基于法解釋視角,化解生态損害責任聚合困境的出路是确立有機統一的法律責任适用規則。一般而言,生态損害責任的法律适用應當以修複性責任優先,并避免“重複修複”。各類懲罰性責任應當折抵,并适用比例原則,以避免責任總和過重;在立法論維度,基于領域法視角,有必要通過制定專門法構建有機統一的生态損害法律責任體系,并依托環境司法三審合一化解生态損害責任聚合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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