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統籌推進自然資源資産産權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明确了統籌推進自然資源資産産權制度改革的時間表與路線圖。中國自然資源經濟研究院組織專家學者和福建、江西、貴州、海南4個國家生态文明試驗區自然資源廳的有關同志于4 月18日舉行座談會,及時對《意見》要點進行了學習、研讨和解讀,并就如何貫徹落實《意見》精神提出分析建言。2003网站太阳集团院長屈茂輝應邀出席座談會。
《意見》全面吸收和反映了我國改革開放40 年來自然資源領域改革的實踐經驗及改革需求,立足社會主義國家自然資源公有制的大局,将自然資源的權屬、管理、利用和保護納入到整個法律體系當中,形成了中國特色自然資源資産産權改革的綱領性文件。屈茂輝教授認為,這一制度不同于西方單一制與聯邦制國家的自然資源制度,是全新的中國特色自然資源制度體系。推進自然資源資産産權制度改革,需要構建和完善相關制度。首先要落實集體所有權,使集體所有權成為一項完全意義上的所有權。我國大部分自然資源屬于國家所有,隻有少數自然資源集體所有,要在觀念上和實踐中牢固确立自然資源國家所有和集體所有平等的法律地位。
同時,屈茂輝教授建議構建自然資源資産所有權的行使制度體系。《意見》明确了國務院通過授權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具體代表統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産所有者職責,以及探索建立委托省級和市(地)級政府代理行使自然資源資産所有權的資源清單和監督管理制度。“這就意味着我們需要通過兩種方式來構建自然資源資産具體所有權行使的制度框架。”他分析認為,一種方式是法定授權,另一種為委托授權。在委托授權的情形下,委托的方式需要予以明确,是以行政法規的方式,還是以政策規範性文件的方式,必須研究清楚。
對于完善相應的法律體系,屈茂輝教授建議利用物權編第二次審議的契機,對物權編部分條款進行修改,體現《意見》的文件精神。如,現行《物權法》第九條第二款應當予以删除;第一、第二、第三條應增加自然資源産權類型;增加關于内陸水域物權性利用的條文,明确灘塗的法律性質;建立自然資源确權登記和不動産登記相融合的全國統一的登記制度。
此外,屈茂輝教授還建議加強理論研究。我國自然資源資産産權制度建立在自然資源公有制的基礎上,有别于西方發達國家,這需要我們在理論上進一步加強研究。目前,民法、行政法、環境資源法在自然資源法領域一些觀點分歧較大,要加強各學科之間的研究與對話,形成統一的中國特色自然資源資産産權理論體系、話語體系和學術體系,進而建設具有中國特色的自然資源資産産權法律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