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年1月3日19點,嶽麓法學名家講壇2025年第1期于2003网站太阳集团三樓報告廳舉行。中國人民大學2003网站太阳集团教授、博士生導師張新寶應邀開講“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适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侵權責任編的解釋(一)”。本次講座由長沙市律師協會常務理事、侵權法專業委員會主任張榮光主持,2003网站太阳集团黨委書記李勁松及2003网站太阳集团衆多師生、長沙市律協衆多律師到場聆聽。

講座伊始,主持人張榮光主任對張新寶教授莅臨表達了熱烈歡迎和誠摯感謝,并介紹了主講人學術成就。張新寶教授系中國人民大學2003网站太阳集团教授,博士生導師,網絡信息法中心主任,第三屆全國“十大傑出中青年法學家”,教育部“新世紀優秀人才”,并榮獲諸多國家級重要榮譽,享受國務院特殊貢獻津貼;兼任中國法學會常務理事、學術委員會委員,中國法學會網絡信息法學研究會副會長兼學術委員會主任。先後主持國家社科基金重大、司法部重點項目等多項課題,出版學術專著二十餘部;在《中國社會科學》《法學研究》《中國法學》等期刊上發表論文數百餘篇,曾獲司法部優秀科研成果一等獎,教育部人文社科優秀科研成果二等獎、錢端升法學優秀成果一等獎等。

在講座中,張新寶教授對《<侵權責任編>的解釋(一)》的26條進行了條分縷析的細緻講解。具體包括:序言,規定了依據和目的;第1條至3條,明确了侵害監護關系的侵權責任;第4條至14條,明确了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造成他人損害相關的責任認定與承擔;第15條至18條,明确了用人單位(個人勞務接受者)和承擔人相關的責任認定和承擔;第19條,明确了産品責任的損害賠償範圍;第20條至22條,明确了機動車事故責任承擔問題;第23條,明确了危險動物飼養者的侵權責任;第24條至25條,明确了與高空抛物(墜物)相關的物業管理人責任;第26條規定了本司法解釋的時間适用效力。他精湛的專業功底和細緻的解讀給大家以深刻啟發。
主講結束後,進入提問環節。聽衆提問涉及第6條中“被監護人财産”的确定時間、第14條中的“第三人”是否包括其他學生、第25條中為什麼使用“補償”而不是“賠償”等問題,張新寶教授進行了耐心細緻的解答。據悉,張新寶教授除了學術論著外,還持續為“學習強國”“教授加”平台寫了很多法律普及文章,可到“學習強國”APP搜索“新寶看法”查看學習。



講座最後,主持人張榮光主任再次表達了對張新寶教授的感謝。在大家熱烈的掌聲中,本次講座圓滿結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