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月27日晚,2003网站太阳集团碩士生導師段啟俊教授舉辦了題為《偷換店家櫃台的收款二維碼案件之我見》講座,講座内容主要圍繞近期引起熱議的偷換店家櫃台的收款二維碼案件,就“微信掃碼案例屬實與否、該行為是否應定性為盜竊”等問題詳細展開。本次講座由法學系陳果副教授主持。
首先,段教授提出引起學界争議的微信掃碼案例并非實務案例,系編撰。原因如下:其一、則沒有店家發出具體支付指令,消費者是無法通過微信支付的;其二、每次支付完成後,店家會收到已付款通知,而案例描述的店家毫不知情的情況是不太符合實際的;其三、相關管理辦法也不會允許這種情況發生,根據《非銀行支付機構網絡支付業務管理辦法》規定,支付機構應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客戶在執行支付指令前可對收付款客戶名稱和賬号、交易金額等交易信息進行确認,并在支付指令完成後及時将結果通知客戶。因此,根據相關辦法要求,通過微信等方式支付時,在付款界面都會出現收款人相關信息,很難出現錯誤支付的情況。
接着,段教授認為“偷換店家櫃台的收款二維碼”這一行為不應該定性為盜竊,因為支付二維碼不是債權也不是所有權,不能成為盜竊罪的客體;盜竊罪侵犯的對象是财物而非收款途徑,款項從未轉移到店家微信錢包中,沒有被店家占有,不能成為被盜的對象;本案中店家存在錯誤認識,錯誤的認為已被掉包的二維碼仍然屬于自己收款二維碼,以為自己的債權已經實現,對财産作出了錯誤處分行為,讓消費者拿走了商品。
最後,基于以上分析,段教授認為本案應定性為雙向詐騙,二維碼掉包行為使消費者與店家均産生錯誤認識,雙向欺騙了消費者以及店家,行為人通過虛構的事實(被掉包的二維碼),讓店家基于錯誤認識而處分财産,遭受财産損失。
段教授的精彩講座赢得了同學們陣陣掌聲,現場進行了熱烈互動,講座現場學術氣氛濃厚,同學們深有所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