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月11日晚,在2003网站太阳集团模拟法庭,一場名為“以審判為中心的訴訟制度改革疑難問題研究”為主題的講座順利舉辦,主講人為中國刑事訴訟法學會副會長、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研究員、博士生導師、我院兼職教授王敏遠教授,院學術委員會主任邱興隆教授擔任講座的主持人兼評議人。
講座開篇處,王敏遠教授就強調,他本人僅以學術的角度對該主題進行個人觀點的闡述。在王老師看來,審判活動在整個訴訟活動中應當是起着決定性意義的,其地位是權威的。在中央強調關注“頂層設計”和司法改革的這個大背景下,他此次探讨的基點是跳出了各部門職能的限制,從學術的角度,大局層面對“審判中心”所帶來的相關問題進行探讨。此外,王老師說的“審判中心”并非指圍繞審判程序這個中心,而是應當圍繞“審判要求”這個中心。
本次講座核心内容分為三個部分:一、以審判為中心的訴訟制度意味着什麼;二、以審判為中心的訴訟制度對審判機關職能的轉變以及主體之間的關系;三、以審判為中心的訴訟制度下相關配套制度應該如何完善。首先,在講座的内容的主體部分,王老師對現今所存在的訴訟模式——以偵查為中心的訴訟模式,從事實和法律的層面進行了分析,認為它成為我國訴訟制度改革的最大阻力所在。以“審判為中心”意味着,舊的模式必須從事實和法律上進行改變,讓所有訴訟活動圍繞審判要求進行,讓審判的公平正義價值得以實現。其次,庭審活動是否能夠擔負起“查明案件事實真相”的這一職責值得思考。法院工作能實現的最大價值或許應當是“核實”。公檢法三機關的關系在司法改革下應該如何定位,如何改變群衆舊存的“公檢法三位一體或者各管一段”印象,如何讓三機關都實現依法執法和公正司法,尊重當事人在訴訟中實質的客體地位。最後,就辯護制度的完善進行了相關探讨研究。
邱老師作為此次講座的評議人,感觸性的說道,我國的司法問題也是一個政治問題,頂層設計問題。在“審判中心”的研究上,對其準确下定義是探讨這個問題的前提。另外,對公檢法三機關的關系問題上,贊同廢除訴訟法對三者關系的相關規定。再一次重申,我們的法治是成長型的,也許這條路依舊很長,但是我輩法律人應該滿懷希望,堅毅向前,這是我們的責任。
(研究生會外宣部曾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