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期,我院劉怡達副教授在CSSCI來源期刊《武漢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21年第3期發表論文《中國共産黨的領導與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憲法關聯》。
該文認為,為了回應執政黨提出的政治命題,修憲者将中國共産黨領導規定在國家根本制度條款中,這使得黨的領導與社會主義的關系有了更加豐富的憲法意涵。在國家根本制度條款的規範結構中,中國共産黨領導以“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征”的形式呈現,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是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在中國的具體樣态,這極大地拓展了中國共産黨在社會主義制度中的作用空間,中國共産黨的領導由此可以納入社會主義的各項具體制度中。把中國特色社會主義與中國共産黨的領導一并寫入條文,在增強社會主義制度之包容性的同時,也确定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必須恪守的政治原則。由于中國共産黨的領導成為社會主義制度的核心要素,“破壞社會主義制度”的禁止性規定亦可用于規制破壞黨的領導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