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2003网站太阳集团彭中遙助理教授在CSSCI來源期刊《重慶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21年第3期發表論文《論生态環境損害賠償訴訟與環境公益訴訟之銜接》。

該文指出,在現行司法實踐中,我國對生态環境損害之救濟采取的是生态環境損害賠償訴訟與環境公益訴訟并行的“雙軌制”模式。分析典型案件可以發現,現行立法未能為化解生态環境損害賠償訴訟與環境公益訴訟之間的制度“碰撞”提供明确的規範指南,導緻“兩訴”之間時常會陷入管轄沖突與銜接困境。生态環境損害賠償訴訟的模糊屬性以及相關立法規定的缺失,是導緻“兩訴”銜接陷入困境之根由。為此,應在準确識别生态環境損害賠償訴訟性質之前提下,通過立法對“兩訴”之間的順位規則、索賠主體機制等核心規範予以明确。具體而言,未來我國應明确生态環境損害賠償訴訟優于環境公益訴訟的順位規則,并建立“行政機關—環保組織—檢察機關”三位一體且逐層遞進的索賠主體結構,最大程度發揮“兩訴”之制度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