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3网站太阳集团教授 張智輝
依法能動履職的理念是在深入踐行習近平法治思想的基礎上積極充分履行法律監督職責,助力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檢察實踐的結晶和升華,也是近年來檢察理念創新的真實寫照。
在檢察工作中強調依法能動履職,即在法治精神的指引下、在法律授權的範圍内,充分發揮檢察機關的主觀能動性,依法延伸法律監督觸角,最大限度滿足人民群衆的關切、維護人民群衆的利益,更加有效地維護國家法律的正确實施,既是法治精神的體現,也是檢察理念的創新。
在剛剛閉幕的全國兩會上,張軍檢察長代表最高人民檢察院作工作報告,從五個方面向代表委員們報告了2021年檢察機關依法能動履職的情況:一是“服務大局,以檢察履職助推高質量發展”,展示了檢察機關胸懷“國之大者”,在統籌發展和安全中依法能動履職,充分發揮法治的引領、規範和保障作用,服務“十四五”良好開局的工作業績;二是“司法為民,以檢察履職纾解群衆急難愁盼”,展示了檢察機關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在辦好檢察為民實事中依法能動履職,依法保障人權,讓人民群衆切實感受到公平正義就在身邊的檢察情懷;三是“深化監督,以檢察履職維護公平正義”,展示了檢察機關在制約監督中依法能動履職,促進執法司法機關自我糾錯、減少出錯,一體推進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助力法治中國建設的履職風貌;四是“訴源治理,以檢察履職保障高水平安全”,展示了檢察機關在司法辦案中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依法能動履職,更深融入社會治理,共築長治久安基石的檢察擔當;五是“治檢從嚴,以檢察履職鍛造檢察鐵軍”,展示了檢察機關紮實開展黨史學習教育和政法隊伍教育整頓,鍛造忠誠幹淨擔當的過硬檢察隊伍,提升依法能動履職的能力和水平的真實情況。從中可以看到,近年來檢察工作的創新發展和巨大成就,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依法能動履職的理念。
依法能動履職是對檢察機關深入踐行習近平法治思想,積極主動履行法律監督職責的深刻總結。2018年以來,最高檢新一屆黨組根據新時代社會主要矛盾的變化明确提出,不僅要切實履行法律監督職責,而且要做好監督對象的工作,努力實現雙赢多赢共赢的效果。從最高檢抗訴的一起強奸、猥亵女童案中發現校園安全問題,向教育部發出“一号檢察建議”。此後,各級檢察機關會同教育行政部門“沒完沒了”督促落實,促進減少、防止侵害未成年人案件發生。2019年,最高檢提出檢察機關在貫徹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的過程中,要充分發揮主導作用,利用前連偵查、後接審判的優勢,協同各部門共同用好這一制度。2020年,最高檢針對刑事檢察中發現的問題提出“訴源治理”的要求,一方面,對一“挂”多年的案件,主動與各執法司法機關聯動,進行清理,同時抓實日常監督,防治新的“挂案”,體現、落實了訴源治理;另一方面,陸續在10個省市創新開展涉案企業合規改革試點,從源頭上預防企業犯罪。2021年3月,張軍檢察長在國家檢察官學院春季大檢察官講堂第一課上闡釋了為什麼要“能動司法”而不是“被動司法”。2021年7月,在圍繞學深悟透力行習近平總書記“七一”重要講話精神為全國四級檢察機關幹警講授黨史學習教育專題黨課時,張軍檢察長明确提出,立足憲法和法律賦予的職責,立足“四大檢察”“十大業務”,不固守自己的“一畝三分地”,努力把工作往前推進一步,往深做實一分,在維護和保障大局中發揮好檢察機關職能作用。由此可見,依法能動履職的理念是在深入踐行習近平法治思想的基礎上積極充分履行法律監督職責,助力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檢察實踐的結晶和升華,也是近年來檢察理念創新的真實寫照。
依法能動履職強調的是使命擔當。在以往的檢察實踐中,部分檢察人員樂于履行訴訟職能,不願履行監督職能,認為監督是得罪人的事情,誰都不願意别人對自己的工作指手畫腳。因此,依法能動履職首先要解決的問題是克服履行法律監督職能的畏難情緒。而克服畏難情緒的關鍵就是培樹檢察人的使命擔當意識。隻有遵循習近平法治思想,敢于擔當,敢于負責,才能積極主動地履行法律監督職責。為此,最高檢黨組在強調政治自覺、法治自覺的基礎上強調檢察自覺。檢察自覺,就是要按照檢察職能定位,敢于監督、善于監督、勇于自我監督,切實履行好“四大檢察”職能、抓好“十大業務”工作,以紮實的檢察履職厚植黨執政的政治基礎,助推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服務保障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檢察自覺,就是要勇于擔負起檢察機關在新時代的曆史使命,在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中有所作為。正是這種敢于擔當的責任意識,促使檢察機關、檢察人員在切實履行好法定職責的同時,把法律監督的觸角延伸到源頭治理的方方面面,更大範圍提升法律監督的質效。
依法能動履職堅守的是以人民為中心。習近平總書記強調,讓人民群衆切實感受到公平正義就在身邊。深入踐行習近平法治思想,就要用心用情辦理好發生在人民群衆身邊的每一個案件,公正合理切實解決人民群衆遇到的法律問題。隻有時刻把人民放在心中,急人民之所急,想人民之所想,才能延伸法律監督的觸角,而不是固守法律規定的檢察職能,以“這事不歸檢察院管”為由一推了事。為此,張軍檢察長強調,檢察機關在辦案中發現履責缺位,就要以“初心”的執着、“守心”的标準為民司法,以依法監督的“我管”,促職能機關依法履職的“都管”。從2019年承諾群衆信訪“7日内程序回複、3個月内辦理過程或結果答複”以來,最高檢先後收到279萬件信訪,均在7日内告知“已收到、誰在辦”,3個月内辦理情況答複率超過90%。行政争議實質性化解、民事支持起訴等工作,都是以“我管”促“都管”,把人民群衆關心的事情持續做深做細做實。這種為了人民的關切,以“我管”促“都管”的精神,正是依法能動履職的表現。檢察機關通過這種精神,在保障人民權益中擔當作為,主動延伸法律監督觸角,解決了許多人民群衆的操心事、煩心事、揪心事,充分體現了在能動履職中以人民為中心的檢察情懷。
依法能動履職遵循的是法治精神。法律監督是通過主動發現法律實施過程中存在的違法情形并提出糾正意見為使命的,沒有積極主動作為,就不可能履行好法律監督的職責。當然,法律監督的主動性要受到法律規則的嚴格限制。按照傳統的觀念,私權利法律沒有規定即可為,公權力法律沒有規定不可為。也就是說,隻有在法律規定的範圍内,檢察機關才可以行使法律監督的職權,超越法律授權和法律規定的範圍進行法律監督,就可能違背法治的基本原則。問題在于,如何理解法律授權和法律規定的範圍。公權力的行使之所以要受到法律規定的嚴格限制,是為了防止公權力的擴張侵犯到私權利。因此在可能涉及侵犯私權利的地方,公權力的行使要受到嚴格限制,必須以法律授權為限度。但是在不涉及私權利的行使或利益保護的領域,并且在不妨礙其他公權力行使的情況下,特别是涉及保護私權利時,公權力應當通過積極主動作為實現對私權利最大限度的保護。這不僅不違背法治的精神,而且有利于更好地發揮法治在國家治理和社會治理中的功能作用。習近平總書記強調,法治建設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檢察機關行使檢察權,不僅是為了追訴犯罪,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秩序,也是為了維護個人和組織的合法權益,維護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保障法律正确實施,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維護國家法制統一、尊嚴和權威,保障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建設的順利進行。因此,在檢察工作中強調依法能動履職,即在法治精神的指引下、在法律授權的範圍内,充分發揮檢察機關的主觀能動性,依法延伸法律監督觸角,最大限度滿足人民群衆的關切、維護人民群衆的利益,更加有效地維護國家法律的正确實施,既是法治精神的體現,也是檢察理念的創新。為此,檢察機關把自覺堅持黨的領導、自覺接受人大監督、自覺接受民主監督、自覺接受社會監督和自覺接受履職制約作為能動履職的保障,這就從根本上保證了依法能動履職始終在法治精神的指引下進行。
依法能動履職要求的是提升能力素質。能動履職不是簡單地完成職責任務,而是要把法定職責延伸到每一個法律監督案件的始終,最大限度地發揮法律監督的作用。因此,需要敢于擔當、勇于探索并能娴熟運用法律的高素質檢察隊伍,需要堅守政治使命、熟悉法律責任并具有政治自覺、法治自覺、檢察自覺的檢察隊伍。為此,最高檢采取了一系列有針對性的措施來鍛造忠誠幹淨擔當的過硬檢察隊伍,提升依法能動履職的能力和水平。如把政治與業務建設融為一體,融合推進教育整頓與檢察系統内巡視,推動法官、檢察官、警察等同堂培訓,創制推出“案-件比”司法質效評價标準,及時發布指導性案例,持續抓實司法體制綜合配套改革,靶向施策、定點幫扶薄弱基層檢察院,建設檢察辦案大數據平台等等。這些措施有效促進檢察人員政治和業務素質的提升,增強了檢察機關的法律監督能力,保證了能動履職的質量與效果。
依法能動履職追求的是全面提升法律監督質效。《中共中央關于加強新時代檢察機關法律監督工作的意見》明确要求檢察機關充分發揮法律監督職能作用,其中包括堅決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大局穩定,服務保障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切實加強民生司法保障,積極引領社會法治意識等。檢察機關要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就必須不斷強化依法能動履職的理念,不斷提升法律監督質效。為此,最高檢着力于完善檢察機關與行政執法機關、公安機關、審判機關、司法行政機關執法司法信息共享、案情通報、案件移送制度;提出了秉持客觀公正立場,強化證據審查,嚴格落實非法證據排除規則,堅持疑罪從無,依法及時有效履行審查逮捕、審查起訴和指控證明犯罪等職責的要求;建立了公益訴訟檢察與行政執法信息共享機制;加大了生态環境和資源保護、食品藥品安全、國有财産保護、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英烈權益保護、未成年人權益保護等重點領域公益訴訟案件辦理力度;增強了在履行法律監督職責中開展行政争議實質性化解工作,促進案結事了。所有這些正在開展的工作和實施的舉措,能動地發揮了法律監督職能,有效地提升了法律監督質效,展現了檢察機關在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中的擔當與作為,也得到了人民群衆的高度贊揚。
總之,依法能動履職的檢察理念,體現新時代檢察機關的擔當作為,堅持能動履職的理念,必将實現檢察工作的高質量發展,必将在實現中華民族偉大複興的道路上開啟人民檢察事業的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