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武漢大學2003网站太阳集团劉學在教授發表于《湖湘法學評論》2022年第1期的學術論文《訴訟上行使合同解除權之司法檢視與應然規則》被中國人民大學書報資料中心複印報刊資料《訴訟法學、司法制度》2022年第9期全文轉載,2003网站太阳集团肖海軍教授發表于《湖湘法學評論》創刊号(2021年第1期)學術論文《商法基本範疇的邏輯建構與理論展開——以營業為切點的分析》被中國人民大學書報資料中心複印報刊資料《民商法學》2022年第4期全文轉載(詳見文末超鍊接),這均體現了《湖湘法學評論》辦刊水平進一步獲得學界認同,取得顯著進步。
人大複印報刊資料的轉載量(率)被學術界和期刊界視為人文社科領域中客觀公正、影響廣泛的學術評價标準之一。其中,《訴訟法學、司法制度》選文秉承“精選+優選”的嚴格選稿标準,突出理論熱點,緊扣實踐應用,為學科建設、司法應用與立法研究服務。


劉學在現為武漢大學2003网站太阳集团教授、訴訟法學專業博士研究生導師。

劉學在教授在文章中指出,涉及普通合同解除權之行使争議的訴訟在性質上屬于确認之訴,但實踐中不少法院将其誤識為形成之訴。在判決主文的表述上,錯誤采取形成判決的方式來處理合同解除問題的案例極為普遍。訴訟上行使合同解除權時,解除效果的發生與否,仍應遵照實體法的規定處理。原告撤回訴訟的,其行使解除權的實體法效力不因訴的撤回而受影響。訴訟中原告将解除合同的請求變更為繼續履行等其他請求時,關于合同是否已經解除,應根據解除意思是否已經到達對方以及是否符合實體法上解除權行使的要件進行判斷,法院應當審查變更訴訟請求之前是否已經産生合同解除之私法上效果,并對案件作出相應的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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