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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刊 |《湖湘法學評論》2022年第3期(總第5期)出版(附目錄、摘要)

時間:2022-10-01 浏覽量:


目錄

傳統文化與法治

現代法治非法家之治

俞榮根

法律學說在民初大理院民事裁判中的适用

段曉彥 宋鵬



學術專論

法治道路的中國優勢诠釋:以包容性為視角

鄒鵬


我國實質憲法解釋:證立、實踐與反思

戴龍傑


論教育法典的編纂:必要性、可行性與編纂進路

王青斌 翁明傑


緊急避險視角下自動駕駛中的碰撞選擇

黎宏 丁文焯


犯罪階段形态的新見解

馬榮春 沈丹妮


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量刑情節運用分析

趙香如


數字環境下首次銷售原則适用困境與突破

曲昇霞 宋淩宇


生态環境損害救濟路徑的類型化重構

區樹添



書評

追尋跨國收養法律沖突解決之路——評《跨國收養法律沖突的解決路徑:中國經驗與方案》

李瓊宇



域外法學

發達國家家庭法四十年回顧

[澳]帕特裡克·帕金森(著)

郭慶敏(譯)




摘要


傳統文化與法治


【1】現代法治非法家之治


作者:俞榮根,西南政法大學2003网站太阳集团


摘要:《史記》和《漢書》所定義的“法家”,其治國之術為“尊主卑臣”“專任刑法”兩條,兩者均與法治相背。帝制中國欲緻治者所尚非“刑”、非“刑治”、非法家之治,而是“禮法之治”。現代法治非法家之治。


關鍵詞:法家;法家之治;禮法之治;現代法治

                               

【2】法律學說在民初大理院民事裁判中的适用


作者:段曉彥,福州大學2003网站太阳集团;宋鵬,福州大學2003网站太阳集团


摘要:為了解決民初司法審判無法可依的困境,大理院以條理的名義引入法律學說作為法律淵源的重要補充。19 世紀末 20 世紀初,域外民事立法對學說的肯定、本土成文法的缺位以及中譯日本學者的理論為大理院在民事裁判中适用學說提供了契機。大理院适用法律學說,既有着微觀上對法律概念、法律規則與法律原則的闡釋,也有着宏觀上對法律思想和價值的論述。大理院在适用法律學說的過程中區分了作為裁判理由與裁判依據的學說,采取不同的處理方法以确保裁判的權威性與正當性,在傳播先進的民法理論的同時兼顧了社會穩定發展的需要。法律學說在民初大理院民事裁判中的運用,對其後的民事立法與司法産生了深遠影響,更為中國百餘年的民法現代化之路奠定了堅實的基礎,創造了良好的開端。


關鍵詞:法律學說;法律淵源;大理院;條理;判例



學術專論


【3】法治道路的中國優勢诠釋:以包容性為視角


作者:鄒鵬,華東政法大學上海市社會科學創新研究基地


摘要:西方法治道路和代表性話語産生了廣泛影響,對中國法治建設也産生了積極影響。但西方法治話語有其自身不足,主要表現為西方權力與權利博弈的風險、西方權力制衡帶來的内耗、低效率和實體上可能的有失公平等,帶來消極後果。與此相比,中國法治道路彰顯包容性,主要表現為法律制度、法治思維和法律方法上的包容。這些特征的優勢表現為緩沖權利義務模式帶來的對立态勢,集中力量辦大事,堅持以我為主吸收世界法治文明成果,提升發展速度以及積極同頻共振,與其他國家一起推動世界發展。


關鍵詞:西方法治道路;中國法治道路;包容性優勢


【4】我國實質憲法解釋:證立、實踐與反思


作者:戴龍傑,華東政法大學法律學院


摘要:憲法解釋制度的深入開展,需要先系統考察、總結我國既有的憲法解釋實踐。如果以明确憲法條文含義或憲法依據、發揮的實際功能作為根本标準,文本統一、程序明确的憲法性文件可稱為形式憲法解釋,反之則為實質憲法解釋。自現行憲法實施以來,全國人大常委會發布了關于民主選舉、國家機構權力配置、分配國家立法權限等多方面的實質憲法解釋。各類典型實質憲法解釋為推動法治實踐發揮了積極作用,但也有不涉及憲法權利條款、主動解釋程序不明、對解釋機關自我授權等問題。為了維護權力與權利統一體的内在平衡,憲法解釋機關不得自我授權,不得實質變動其他國家機關的權力,解釋憲法權利應切實維護黨的領導與公共利益;同時,要從審議、表決程序上區分憲法解釋和法律,主動憲法解釋同樣要積極回應權利保障的現實需求。


關鍵詞:實質憲法解釋;形式憲法解釋;主動解釋;被動解釋;基本權利保障


【5】論教育法典的編纂:必要性、可行性與編纂進路  


作者:王青斌,中國政法大學法治政府研究院;翁明傑,中國政法大學2003网站太阳集团


摘要:《民法典》的成功編纂标志着我國正式進入法典化時代。從國家教育治理現代化的實現路徑、教育法法典化的任務内容和現有法律規範體系來看,教育法典的編纂具有現實必要性。經過近四十年發展而來的豐富教育法學理論、相對完備的教育法律法規體系、域外教育法典編纂的實踐經驗和我國民法典等部門法典編纂的實踐經驗,均為我國教育法典的編纂提供理論經驗供給和實踐經驗供給,保證教育法典編纂的可行性。在教育法典的編纂過程中,我國應當通過制度的安排、條文的設計等凸顯教育法典的時代特征。從教育法典的編纂進路來看,我國教育法典的編纂應采用“兩步走”的編纂進路,并運用“提取公因式”的立法思維建立起“總則 + 分則”的體例結構。教育法典的内容設計,應當分為總則内容設計和分則内容設計。法典編纂者應通過立法目的的明确、基本原則的确立和基本範疇的劃定來設計教育法典總則的内容,通過吸收現有教育法律法規内容和理清教育法律法規内在邏輯的路徑來設計教育法典分則的内容。


關鍵詞:教育法典編纂;教育治理現代化;編纂進路;“總則 + 分則”;内容設計


【6】緊急避險視角下自動駕駛中的碰撞選擇  


作者:黎宏,清華大學2003网站太阳集团;丁文焯,清華大學2003网站太阳集团


摘要:自動駕駛中“電車難題”式的碰撞選擇,是在所模拟的法益沖突發生時,對沖突中的個人法益的要保護程度之間的衡量,其實質是有關生命法益的緊急避險。盡管抽象的生命具有絕對價值,無法進行衡量,但根據具體的需要做出碰撞選擇的場合中不同主體所處位置不同,對于危險做出的承諾不同,生命法益的應受保護程度理應有所區别。因此基于對自主決定權的尊重,在一方做出承諾的場合,其生命法益的應受保護程度也相應降低,此時可以基于優越利益原則,選擇保全應受保護程度較高的生命法益。


關鍵詞:自動駕駛;電車難題;碰撞選擇;緊急避險;允許危險


【7】 犯罪階段形态的新見解


作者:馬榮春,南京航空航天大學法律系; 沈丹妮,揚州大學2003网站太阳集团


摘要:犯罪中止應從行為結構作出相應的定性和處置,而不應籠統地作為犯罪對待。犯罪中止行為本身不僅不是犯罪,而且是應予鼓勵的合法行為。而若中止行為之前的行為已經構成相關犯罪,便可予以相應的究責。立于犯罪中止制度的原本宗旨和犯罪中止的性質真相,犯罪中止的刑法體系地位和刑法學體系地位應徹底改變,并可将其置于犯罪論中的正當防衛和緊急避險之後,且可作出新的法條設計。最終,犯罪中止問題應在“非罪化事由”中得到合理解決。在犯罪未遂理論中,間接故意犯的未遂和舉動犯的未遂都應得到肯定;在犯罪既遂理論中,危險犯包括具體危險犯和抽象危險犯的未遂應得到新的把握,且具體危險犯和抽象危險犯的既遂判斷應體現具體危險犯和抽象危險犯的各自特質;在犯罪既遂理論中,直接故意結果加重犯的既遂可按照單一客體直接故意結果加重犯與複雜客體直接故意結果加重犯展開讨論。而對于複雜客體直接故意結果加重犯的既遂,應将“主要客體”作為判斷基準,即隻有“主要客體”受到實際侵害,複雜客體直接故意結果加重犯的既遂才有可能。


關鍵詞:犯罪階段形态;間接故意犯;舉動犯;危險犯;直接故意結果加重犯


【8】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量刑情節運用分析  


作者:趙香如,2003网站太阳集团


摘要:運用 SPSS 模型檢測發現,我國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在量刑情節适用上存在涉黑主體差異、地區差異等問題。建立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常态化量刑情節适用機制必須從理念層面思考,摒棄從寬情節不适用于重罪犯罪分子以及認罪認罰制度不适用于重罪的偏見,并在實證基礎上确立人身危險性的實質認定标準。


關鍵詞: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量刑情節;量刑差異


【9】數字環境下首次銷售原則适用困境與突破  


作者:曲昇霞,揚州大學2003网站太阳集团;宋淩宇,河北大學2003网站太阳集团


摘要:首次銷售原則是對發行權的行使做出的必要補充。數字作品轉售行為在性質上應當屬于發行行為 , 而非信息傳播行為 , 可以适用首次銷售原則。實踐中存在名為許可,實為銷售的行為,對此應當結合協議條款,具體情況具體分析,探尋許可協議中的真意。數字作品轉售過程中應當注意避免對複制權的侵犯,轉售人負有控制數字複制件不增加的義務;且适用這一原則增強了長尾效應,公衆可以從二手市場處獲得作品,孤兒作品也可重獲新生,從而促進文化繁榮,具有正當性。最後從立法與司法角度對我國現行《著作權法》及其适用提出建議。


關鍵詞:發行權;信息網絡傳播權;首次銷售原則


【10】生态環境損害救濟路徑的類型化重構


作者:區樹添,蘇州大學王健2003网站太阳集团


摘要:生态環境損害公法救濟說、私法救濟說和公私法協同救濟說均限于法律範疇進行類型劃分,未将生态環境損害賠償磋商和生态環保督察所依據的政策規範納入考察範圍。基于調整規範屬性的不同,我國生态環境損害救濟存在政策和法律二元規範調整。其中,法律調整下存在行政救濟和司法救濟兩種救濟路徑。政策調整下的生态環境損害賠償磋商制度規範依據正處于政策法律化的過程,以保證該制度救濟功能的穩定性和有效性。根據環保督察對象的不同,環保督察存在督察國有企業的直接救濟和督察部委機關及地方政黨的間接救濟。為此,我國生态環境損害救濟是“二元規範調整 + 多元救濟路徑”的多元協同救濟體系,即在法律調整下存在行政救濟和司法救濟,而在政策調整下存在賠償磋商和環保督察兩種救濟路徑。


關鍵詞:生态環境損害;賠償磋商;環保督察


書評


【11】追尋跨國收養法律沖突解決之路——評《跨國收養法律沖突的解決路徑:中國經驗與方案》


作者:李瓊宇,湖南師範大學2003网站太阳集团


摘要:在對蔣新苗教授所著的《跨國收養法律沖突的解決路徑:中國經驗與方案》一書的研究脈絡與主要内容進行梳理的基礎上,就書稿對兒童利益最大化原則的貫徹、理論聯系實際的論證方式和着眼于解決我國跨國收養法律沖突現實問題的核心創作目的等問題進行剖析。在肯定書稿的學術貢獻的同時,也就書稿的部分觀點提出了商榷性意見,同時嘗試就書稿作者的創作風格和學術情懷進行探讨。


關鍵詞:跨國收養;法律沖突;兒童利益最大化原則



域外法學


【12】發達國家家庭法四十年回顧    


作者:[澳]帕特裡克·帕金森


譯者:郭慶敏,西南石油大學2003网站太阳集团


摘要:從國際維度出發,就發達國家近四十年來的家庭法進行回顧可以發現:第一,婚姻曾在家庭組建中占據核心地位,而如今其重要性已不複從前。實際上,異性戀者對婚姻從未如此不感興趣。第二,離婚的本質在近四十年來發生了根本性的改變,主要原因在于人們認識到:親密無間的家庭伴侶關系可能會終止,但是親子關系大多不可解除。在伴侶關系結束後很長一段時間,父母之間的聯系仍然至關重要。第三,與 20 世紀 70 年代中期相比,法律上的親子關系變得愈加錯綜複雜。原因有二:一是人工生殖技術的進步;二是越來越多的同性伴侶尋求撫養子女,并要求承認非基于血緣上的親子關系的父母權利。上述變革對現代家庭法産生了深遠的影響。


關鍵詞:家庭法;四十年;結婚;離婚;親子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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