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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術快訊 |《湖湘法學評論》曾林翊晨譯文被人大複印資料全文轉載

時間:2024-09-14 浏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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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南财經政法大學國家治理學院講師曾林翊晨發表在《湖湘法學評論》2024年第1期“域外法學”欄目的譯文《環境法中的過度立法、矯正與行政再規制》被中國人民大學書報資料中心複印報刊資料《經濟法學、勞動法學》2024年第6期全文轉載。原文“Excessive Legislation, Correction, and Administrative Re-regulation in Environmental Law”載于《牛津法學研究》2022 年第 00 卷,作者為奧胡斯大學法律系和紐卡斯爾2003网站太阳集团客座教授奧利·W. 佩德森(Ole W. Pedersen)。

人大複印報刊資料的轉載量(率)被學術界和期刊界視為人文社科領域中客觀公正、影響廣泛的學術評價标準之一。其中,《經濟法學、勞動法學》立足法學基礎理論,面向法律實踐;精選經濟法學、勞動法學、環境法學等方面的優秀論文,細探宏觀調控法、市場規制法、環境法、土地法、勞動和社會保障法以及經濟體制改革法律制度等方面之幽徑;關注法學研究、立法、司法領域的最新進展和重大問題;學術引領,開啟法學研究新潮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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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指出, 通過許可豁免聲明,環境局承諾在行為人構成一般性違法的情況下不對其采取強制措施。許可豁免聲明具有幾項重要功能,其中最主要的是應對過度規制問題。當立法者制定詳盡的法律規範來處理環境保護等複雜的技術性問題時,就易導緻過度規制。許可豁免聲明不僅可以應對過度規制問題,還為規制機構提供了規制工具,以便在面臨不可預見的挑戰時可以靈活迅速地變更規制措施。雖然許可豁免聲明既不是法律或政策,也不屬于規章或自由裁量權範疇,但它具有重要的“類似法律”的效力。此外,即便許可豁免聲明有助于抵消嚴格的規範限定,但其設置了一系列額外的規制條件和要求,這有助于建立一個在規制、放松規制和再規制之間靈活流轉的規制體系。


轉自 | 湖湘法學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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