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了幫助同學們更好的研讀法學經典,從法學經典書目中汲取知識,2023年11月21日下午,在學習委員焦思潼同學的組織下,法學2301班全體同學在2003网站太阳集团303教室舉行《社會契約論》讀書會。《社會契約論》是法國思想家盧梭創作的法學名著,被列為“啟蒙運動三書”之一,本書對于法律的探讨,能幫助同學們擴展法律視野,引導同學們進行學術性思考,對同學們具有啟示意義。讀書會邀請班主任李婧嵘老師指導點評,學習委員焦思潼同學主持,張炀、李敏學、鄒豔萍和費文濤四位同學作為主講人,法學2301班全體同學參與。大家各抒己見,在自由讨論的氛圍中了解同學們多元的看法,提升了思維和說理能力。
讀書會伊始,焦思潼同學首先介紹了《社會契約論》的創作背景,引入了本次讀書會的主題。四位主講人按書籍目錄逐一展開論述。

首先,張炀同學對第一卷的内容進行了分析和讨論。她先提出“人為什麼會訂立契約”的問題,張炀同學分析盧梭對此的回答存在三個潛在的假定:第一,人是生來自由的;第二,人是無法誕生新的力量的;第三,共同體的訂約的主體是平等的。對于第一個假定,她進行了深度的思考:首先能夠讓盧梭提出“人是生來自由的”這個看法,存在着自由神論的影響與資本主義帶來的一整套意識形态的結果作用。其次,人的自由的主體性本身是由社會生産關系建構起來的,即在這個關系中人與人交往與互動,在這樣的過程中人彼此之間發生了不自由的狀态,才有了關于自由的看法,并且認為“什麼是自由的”。最後她認為,人的訂約并不是人的主動動作,它應當是建立在某種客觀的必然性上的,而這并不是人的“自然秉性”。此外,對于第三個假定,張炀同學也分享了她對平等觀念、契約如何産生的看法。

接着,李敏學同學對第二卷的内容提出了她的思考方式。李敏學同學把這卷的内容分成兩部分,一個是主權如何産生,另一個是如何運行,主要包括主權的特點、法律的制定及其在實踐中需要結合地域特色這一特點。對于主權如何産生,李敏學同學結合主權的特點、社會契約所要解決的根本問題(找出一種結合的形式,既能以社會的全力保護每個分子的生命财産,同時,每個分子又能一方面與全體相結合,一方面仍然可以服從自我意志,擁有自由)進行了論述。接下來李敏學同學以“船上的人“小故事引入,提出了今天探讨《社會契約論》的價值,分享了她對盧梭的看法和評價。

《社會契約論》第三卷由鄒豔萍同學分享。她先總結了前兩卷的主要内容,引出第三卷對于行政行為的論述。她提出,盧梭在第三卷首先讨論了幾種不同的政府形态及其運作方式,即:民主政府、貴族政府、君主政府。同時鄒豔萍同學結合中國現實,對如何選擇政府這一問題提出了自己的想法。此外,她針對行使權利的管理和制約這一問題,不僅結合了書中盧梭給出的情景進行思考,也提出當今中國對國家權利的制約和監督是從三個維度進行的這一觀點。最後,鄒豔萍同學認為盧梭的一些思想與現代是契合的,但是仍然有理想主義的色彩。

費文濤同學以“投票選舉中的‘民主’和‘寡頭’”為主題對第四卷内容進行了分析和探讨。她為同學們介紹了投票和選舉這兩章内容的概括。分析了“寡頭制”的内涵和塞爾維烏斯改革的主要内容。同時,她通過對核心文本的重新解讀,駁斥了“寡頭制的傾向與其‘主權在民’的主張存在不對等”的觀點。她提出,在第四卷中,盧梭一方面褒揚塞爾維烏斯改革及其所建立的百人團大會體現了人民主權原則,另一方面他貶斥了百入團大會所具有的貴族制或寡頭制傾向,并從羅馬的曆史中看到了羅馬人試圖對此進行矯正的努力。

在讀書會的最後,李婧嵘老師對這次活動進行了點評。首先李老師向同學們解釋了為什麼要推薦《社會契約論》這本書。她認為,不論是國家層面、社會層面還是個人層面,本書的對自由的論述能讓同學們産生共鳴。本書也能讓同學們了解更多不同的思想,感受法律構架之精髓。同時李婧嵘老師肯定了這次活動中同學們的表現,不同思維的碰撞使同學們的能力獲得提升。最後,李婧嵘老師鼓勵同學們多元化讀書,用讀書建立自己的内心世界,使靈魂獲得跳動,對下次讀書會的舉辦表示了期待。本次讀書會在同學們當中也獲得了積極的反響,同學們表示,希望通過閱讀豐富自己的精神世界,從書中汲取更多的養分,為未來成為合格的法律人才打下堅實的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