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中國共産黨普通高等學校基層組織工作條例》《中共2003网站太阳集团委員會基層黨委(黨總支)工作細則》及《中共2003网站太阳集团委員會黨校工作條例》等文件精神,規範分黨校工作,加強和改進基層黨的建設和思想政治教育,保障黨員發展質量,結合我院實際,制定本實施辦法。
第二條 分黨校是培養黨員、幹部、入黨積極分子、發展對象、預備黨員的學校,是學習、研究、宣傳馬克思列甯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的重要陣地,是入黨積極分子、發展對象、預備黨員接受黨性教育的主課堂,是黨員、幹部加強黨性鍛煉的熔爐。
第三條 分黨校是學校黨校培訓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在院黨委的領導下,在學校黨校的業務指導下開展工作。
第四條 分黨校的設置、撤銷及組成人員變動需報送學校黨校備案批準。
第二章 機構設置和主要職責
第五條 2003网站太阳集团分黨校機構設置:
校長:院黨委書記兼任
副校長:院黨委副書記兼任
校務委員會成員:黨委委員、組織員和黨支部書記(3-7人)
分黨校辦公室主任:黨務與學工辦主任兼任
分黨校教務秘書:黨務幹事兼任
第六條 分黨校的主要職責:
(一)培訓本單位黨員、幹部,重點抓好黨支部書記(委員)、新黨員及師生黨員骨幹的教育培訓,視本單位情況适時組織幹部培訓。
(二)在學校黨校的統一部署下,組織開展學生入黨積極分子、發展對象、預備黨員入黨各階段教育培訓。
(三)協助和配合學校黨校做好各類培訓和學員管理工作,統籌記錄好黨員和幹部參加培訓情況并報學校黨校備案。
(四)建立健全黨員、幹部教育培訓的各項制度,并抓好組織實施。建立黨員、幹部教育培訓檔案,做好數據的維護和更新。
(五)完成學校黨校和同級黨組織交辦的其他任務。
第二章 教學管理
第七條 教學是分黨校的中心工作。分黨校要根據學校黨校的年度培訓計劃,結合本單位實際,認真制定分黨校年度培訓工作計劃并負責組織實施。年度培訓計劃和工作總結及時報送學校黨校辦公室備案。
第八條 分黨校教學應以黨的政治建設為統領,将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作為中心内容和首要政治任務,突出黨的政治理論教育、理想信念宗旨教育、黨章黨規黨紀教育、革命傳統教育、形勢政策教育、知識技能教育等,并根據形勢和任務要求,不斷充實和創新教學内容,優化教學課程。
第九條 分黨校的教學形式應當靈活多樣,做到理論與實踐相結合、集中學習與個人自學相結合、網上學習與面授講座相結合、系統講授與專題研讨相結合,采取案例式、研讨式、體驗式等方式,不斷提高教學效果。
第十條 改進教學管理手段,充分運用好學校黨校黨員發展培訓管理系統,加強對入黨積極分子、發展對象、預備黨員的報名審核、結業考試、成績管理、結業證發放等全過程管理,切實提高培訓質量和水平。
第十一條 分黨校應發揮自身優勢,精心組織教學環節,嚴格教學紀律,加強教學管理,規範教學秩序,推動形成良好學風。分黨校應根據培訓班的辦班規模、時間長短配備跟班老師或班主任,負責學員的日常督學和管理,确保培訓取得實效。
第十二條 對于培訓人數較少、不便單獨開班的培訓,分黨校可聯合開展培訓。負責牽頭的分黨校需在培訓開始前向學校黨校報備,各參訓單位應積極配合牽頭分黨校做好相關培訓活動組織實施與各自材料的備案工作。
第十三條 分黨校應指定專人負責教學資料建檔及管理工作。需存檔的資料包括:教學計劃、課程安排、講義課件、學員名冊、成績登記表、年度工作總結以及其他需存檔的資料等。
第四章 條件保障
第十四條 院黨委應高度重視分黨校的建設,定期召開會議研究分黨校工作,及時解決分黨校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并将分黨校工作情況納入基層黨建述職評議考核工作重要内容,學校黨校将會不定期對分黨校建設情況開展檢查評估。
第十五條 分黨校的師資可以從院班子成員、黨支部書記或教師中聘請,也可以從學校黨校師資庫和校内其他部門、單位負責人、思政課教師、離退休老同志中聘請,必要時還可從校外聘請。
第十六條 院黨委書記、副書記及其他黨政班子成員應帶頭為單位入黨積極分子、發展對象和黨員、幹部等各類培訓班學員講課(輔導報告、專題講座、黨課等),每學期至少要為分黨校學員授1次課。
第十七條 院黨委應重視辦學條件建設,為分黨校提供教學場地、教學設備、教學資料等必要的辦學條件。
第十八條 入黨積極分子、發展對象等培訓的經費原則上從學校黨校下撥給分黨校的培訓經費中支出,不足部分和其他人員培訓經費可從學校下撥給院級黨組織的黨建工作經費和返回的黨費中支出,或單位自籌解決。
第五章 附則
第十九條 本制度由院黨委負責解釋。
第二十條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