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進一步了解和掌握各黨支部工作、活動情況,促進各黨支部之間的溝通和交流,加強學院黨的組織建設、思想建設、作風建設、廉政建設,提高新形勢下黨支部工作能力和水平,推進學院各項工作的順利開展,結合學院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機構組成
組長:黨委書記
副組長:黨委副書記、專職組織員
成員:黨務與學工辦主任、黨務幹事、黨支部書記(或黨支部委員)
二、會議時間:
黨支部書記例會,原則上每學期兩次,一般安排在3、5、9、11月的第二周周二下午舉行。因工作需要時,可随時召開例會。
三、會議組織:
會議由組長或副組長主持,每次會議由黨務幹事提前一天将會議時間、地點、要求等通知到每位成員。例會實行考勤制度,因特殊情況不能參加會議的,必須事前請假。
四、會議内容
1、傳達學校黨委的會議精神,布置工作任務;
2、通過學習、讨論、聽講座等形式,研究部署确定黨建、思想政治教育、精神文明建設等工作方面的重要問題;
3.彙報各黨支部上次會議以來工作完成情況和支部工作開展情況,提出下階段的工作設想和工作建議;
4.溝通情況,交流黨支部工作信息和經驗,介紹推薦支部範圍内的各類先進典型人物和事件;
5.其他需要在支部書記例會上通報或明确的事項。
五、會議要求
1、與會人員要遵守會議紀律,精心準備會務材料;
2、例會安排的工作和做出的決議,各黨支部要及時貫徹執行,并反饋執行信息;
3、黨務幹事要做好會議記錄,及時将會議紀要發至各支部;
4、會議主持人要提高會議效率,會終要對會議進行結論性的總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