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發表于《湖湘法學評論》2023年第1期“學術動态”欄目
【作者】解非,2003网站太阳集团民法學博士研究生。
【摘要】2003网站太阳集团數理-計量法學研究中心主辦的第八屆數量法學論壇在長沙舉行,來自全國20餘所高校、研究機構的近200名與會學者們圍繞“中國現代化建設與法學研究的數智轉型”這一主題進行了研讨。與會專家從法學實證研究的理論和方法、司法大數據研究的反思與總結等角度,圍繞司法制度實證研究、刑事司法實證研究、民事裁判預測研究等議題展開深入讨論,一緻認為法官集體經驗理論、中國執行難改革實證研究、違約金酌減預測研究等理論、方法的創新性與廣泛應用性,達成了建構特色數據庫、創新運用模型、充分利用機器學習等共識。
【關鍵詞】刑事;司法制度;民事規則預測;數量分析;司法大數據
一、會議概況
習近平總書記在黨的二十大報告中深刻闡述了中國式現代化的中國特色和本質要求,提出了中國式現代化的宏偉藍圖與重大原則。中國式法治現代化既是中國式現代化的内在要求,也是中國式現代化的法治保障。黨的十八大以來,中國法治建設堅持把制度優勢和科技優勢結合起來,加快法治領域現代科技應用,開辟法治建設新領域、新賽道,塑造法治發展新動能新優勢,在智慧法院、智慧檢務、智慧警務等領域已居世界前列水平。以數量分析為特征的法學實證研究作為法律信息數字化的重要媒介,能為中國式法治現代化建設提供豐富的數字化動能,促進中國式法治現代化建設中的科技融合。同時,數量法學作為法律和統計、信息技術的交叉學科,在中國特色社會主體法學體系中,是一個具有優勢和代表性的新興交叉學科。随着中國式法治現代化建設進程的不斷深入,一方面,要通過實踐應用進一步彰顯數量法學研究的地位與價值,另一方面,也要順應現代科技的發展趨勢,不斷革新與優化數量法學研究的理論與方法。
因此,2003网站太阳集团數理-計量法學研究中心在2003网站太阳集团、《湖湘法學評論》編輯部的協同下,在2003网站太阳集团重點前沿交叉學術研究基金的支持下,于2022年12月10日在長沙通過線上會議形式召開了第八屆數量法學論壇。來自北京大學、清華大學、中國社會科學院、複旦大學、浙江大學、山東大學、四川大學、澳門大學、西南财經大學、中南大學、廣州大學、哈爾濱工程大學、美國薩姆休斯頓州立大學等20餘所國内外高校和研究機構的專家、學生通過雲端方式參與了此次會議。會議以中國現代化建設與法學研究的數智轉型為主題,以刑法實證研究、司法制度實證研究、民事裁判預測研究三類實證研究的理論和方法,以及青年學者研究成果展示為主要議題,形成會議的四個單元,通過主題報告、與談和自由讨論的形式,就每個主題進行了深入研讨,達成了衆多共識,氣氛熱烈,收獲頗豐。
二、刑法實證研究的理論與方法
刑法實證研究是法學實證研究的重要領域,刑法實證研究的理論假定是找尋法官在刑事司法中的普遍做法,發現法官的集體經驗,并從中總結集體理性。對法官集體經驗的科學總結,可以反映司法案件中的實際法律問題與法律實踐之間的實然聯系,反饋司法人員的認知和行為并進行分析。然而,法官的集體經驗是否必然合理,集體經驗是否充分體現了實踐理性,值得法學實證研究者進行反思。對此,此次會議以刑法實證研究的理論與方法為議題,圍繞法官集體經驗的數量分析展開探讨。
針對集體經驗的合理性,北京大學2003网站太阳集团白建軍教授認為,集體經驗并不等同于集體理性,其中還含有集體非理性。在“反思刑事司法大樣本研究”的主題報告中他指出,在刑事司法的定罪和量刑兩個環節中,集體經驗可以分為四類,即定罪環節的集體理性和集體非理性,以及量刑環節的集體理性和集體非理性,這四類組合基本涵蓋所有的刑事司法實證研究。白建軍教授在研究中發現,不論是在定罪環節還是量刑環節,都存有理性和非理性的情況。在法律沒有明确規定或規劃比較模糊的情形下,法律使用者的集體理性體現在對定罪量刑持審慎保守的态度,是法的安定性、确定性和可預見性等價值的積極彰顯。而在立法日趨完備的條件下,法秩序總體中某些局部的法律适用者的集體非理性則體現為容易在一定的法律适用過程中顯露出來的地方性、部門性、結構性集體武斷。集體理性有助于法的安定性和确定性,有必要将這種審慎的反應方式視為實踐理性加以肯定。集體非理性的甄别和發現,有助于宏觀法律工作的導向指引,以提升法治整體結構的穩定性和社會治理的資産質量。在刑事案件中,不同的參與者基于自我的立場、利益、局限、偏好,能動地修改和重述了能夠影響法律适用的法律事實,影響司法正義的實現。法律規則的每一次适用,都是規則适用者将一定的價值、預判、立場、偏好和局限等主體性因素,對象化到一定案件處理過程和結果的機會。基于法律實踐集體經驗的研究,除了需要滿足統計方法對實踐數據的形式要求以外,還需要進一步開展法教義學的分析,看其是否與法律規範意義上的正當性要求相吻合,将集體理性從大量的集體經驗中與集體非理性進行區分。雖然,在當前時代,司法實證研究面臨司法數據萎縮的危機,然而,這種按照一定的檢驗邏輯,以應然理論為假設、以實然為檢驗标準的探索過程及其結果的法學實證研究方法,還是有其必然的曆史使命,發現大量實踐背後的事實、關系以及規律,對司法實踐進行描述性、理性的批判。
司法大樣本研究是介于抽樣調查、大數據研究的一個中間狀态,是一個值得進一步挖掘的新“富礦”。針對司法大樣本研究,浙江大學光華2003网站太阳集团胡銘教授指出,大數據研究的數據由于政策、法律法規等原因,以及基于公共安全的考量,很多數據不予公布,使所謂的大數據研究本質上是大樣本研究,大數據研究受數據來源和質量的限制和影響。抽樣調查作為小樣本研究局限性随着研究進程的推進不斷體現,無法回避小樣本研究隻能體現出實踐中某一層面的特征這一問題,司法大樣本在一定程度上克服小樣本研究和大數據研究的缺陷和弊端。在司法數智轉型的背景下,胡銘教授提出司法人工智慧的兩個時代問題。第一,在司法人工智能實現背後,是大量人力資源投入的結果,其中涉及的自然語言的标注、編碼等環節需要大量人員的參與。第二,雖然基于司法實證研究的司法人工智能程序提升了人民法院工作效率,然而卻抹殺了裁判應有的地區差異和法官在裁判過程中理應體現出的理性,對此需要持有審慎的态度進行應用。
美國薩姆休斯頓州立大學刑事司2003网站太阳集团張焰教授提出:刑事司法大樣本研究與美國刑事司法學中的“焦點關注理論”有異曲同工之妙,都關注了法官群體在定罪量刑環節中所關注的要素。司法實證研究本身是科學研究,需要充足且有效的數據,以及合理的分析方法,才能體現出司法實踐過程中的各種特征。司法數據源頭的萎縮将直接影響法學實證研究的進程,司法實證研究中的數據主要有兩個來源,即司法機關公開的實踐數據,以及科研人員有針對性的調研數據。她提出司法機關應當公開實踐數據,學者應當共享調研數據,共同成立司法數據共享中心,分享給學者以開展研究的建議。除數據外,數據的分析方法也是司法實證研究的基石,隻有應用合理的分析方法,才能得出準确的結論。同時,張焰教授指出不論何種先進的數據分析方法,例如多層結構模型、地理空間分析和統計相結合模型、社交網絡分析均是以統計學作為核心基礎,分析方法的選擇需要滿足統計學本身對數據和方法的要求。
浙江工商大學2003网站太阳集团文姬教授認為:實證研究不僅可以對集體理性和非理性等問題進行探索,對于刑事法存有的理論争議也可以運用實證的方式加以論證。文姬教授同時指出,智能裁判系統雖然在一定程度上抹殺了司法裁判的合理差異,但其裁判多樣性應是由法官在個案中突破智能審判系統的一緻性所體現出的,系統本身不具有體現裁判多樣性的能力。針對司法數據萎縮的現狀,文姬教授認為,當前數據萎縮的核心原因在于政府決策科學性需求的缺失,實證研究的學者應有對政府決策進行科學批判的集體思想和共識。
不論是法官集體經驗中所體現出的理性亦或非理性,都是由法官裁判行為留痕所産生的司法實踐數據。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胡昌明副研究員認為:雖然法官集體經驗不一定正确,不一定和現行的法律法規相符合,但一定是真實的法官行為。司法大樣本研究所體現的是司法的實然,而非應然。實證研究方法有自身的局限性和邊界,無法從司法數據本身對法官行為進行價值判斷,推導出應然的法官行為。同時,将依據集體經驗所提煉出的裁判規則直接适用到個案裁判中也會在實踐中産生多種問題,例如人工智能裁判歧視。在刑法實證研究理論和方法層面,胡昌明副研究員強調,實證研究的問題和結論均離不開對刑事司法學的理論分析,沒有良好的理論分析基礎的研究,會導緻司法數據的濫用,也無法得出具有學術價值和實踐意義的研究成果。
反思刑事司法大樣本研究,不僅對刑事法研究具有深遠意義,而且對所有的法學實證研究均有啟示意義。該研究中對法官集體經驗中集體理性和集體非理性的甄别過程,是法學理論和司法數據融合的起點,也是連接傳統法學研究方法和數量法學實證研究方法的橋梁。對大樣本研究的反思,一方面對數量法學實證研究有重要的啟示,有助于數量法學實證研究得出科學的結論;另一方面,在中國法治現代化進程中,尤其是在司法人工智能研發與應用的過程中,具有重要的實踐指導意義。
三、司法制度實證研究的理論與方法
黨的二十大報告中指出,深化司法體制綜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實司法責任制。以司法改革成效評估、司法實踐實證研究等為代表的司法制度實證研究是數量法學的重要組成部分,對司法改革的科學評價是對司法改革的進展情況、薄弱環節、經驗成績的直觀體現,同時,建立健全科學的司法改革評估機制,可以及時、精準的反饋司法改革中存在的現實問題,推進司法改革步伐。然而,究竟何種分析方法更适合法學實證研究,如何突破數據的局限性對司法制度進行更好的研究和評估等問題,仍需進一步探讨。據此,本屆數量法學論壇特設專題,圍繞司法制度實證研究的理論和方法這一議題進行研讨。
四川大學2003网站太阳集团左衛民教授以對“執行難”的司法改革評價為角度,探讨了中國式司法實證研究的理論和方法。該研究以執行案件司法改革為背景,與西部某一線城市某基層法院合作,将該法院的執行案件情況作為實證分析對象,同時通過法官訪談、實地調研等方法對執行困境的特征和原因進行剖析,以及對司法改革成果進行評價。左衛民教授在研究中指出,我國民事執行模式是一種以國家整體為支撐、執行體系信息化、執行懲戒強制化、執行目标現實化的成功的中國民事執行模式正在路上,我國民事執行模式呈現出綜合性、時代性、剛化性和終局性的面貌。雖然針對執行困境的司法改革取得了階段性的成效,然而依舊存在資源不足、手段匮乏、執行管理體系不健全等問題。雖然《強制執行法》(草案)已經充分吸取改革經驗,然而我國當前執行環節依舊存在諸多問題,需要進一步進行完善和調整,才能打造出完善的《強制執行法》及其配套制度體系,不間斷彰顯中國成功的民事執行模式。以數量分析為特征的法學實證研究方法,雖然近些年逐步受到我國法學界的認可,然而其發展和進步依舊受到不少質疑。在理論貢獻層面,左衛民教授認為:“法律實證研究的貢獻并非止步于揭示法律運行規律和檢驗現有理論的真僞,其還具備打造創新理論的能力,并且經由法律實證研究所打造的是一種‘可驗證的司法理論’”。在具體範式層面,複雜和精細的數據分析方法,可以更好的對司法數據進行分析和使用,然而應當正确對待方法的競争,要意識到不同方法各自的局限性,正确的應用适合的方法。不同的數據類型能反映出不同的實踐特征,不論是小樣本、中樣本、大樣本的實證研究均有可取之處。研究範式的選取重點在于要意識到每種方法本身的局限性和數據與研究對象之間的關聯程度。中國司法的實證研究應當更注重新興數據的挖掘和多元化數據分析方法的應用,應緻力于發現和揭示司法運行的客觀規律。實證研究方法不是簡單的将研究對象和方法的拼接,而需要建立在基于對現有理論的總結和反思基礎之上,同時通過跨學科知識的借鑒和引入,對現有理論進行驗證。
浙江大學光華2003网站太阳集团曾赟教授指出:數量法學對法學研究進程推進的貢獻毋庸置疑,産生出可驗證的司法理論。更為重要的是,随着數量法學的進步,以及司法數據庫的建立,中國司法實踐可以更好地受到公衆的監督,推進了中國法治現代化的進程。在司法實證研究中,隻有基于良好的數據獲取方法和科學的分析方法,才能産生科學的實證研究結果和理論。一方面,當前研究數據的獲取不僅受制于基礎數據公開受限的現狀,同時也受制于基礎數據轉換技術的局限性。例如,當前司法數據搜集的重要途徑之一是自然語言處理方法,然而不論是通過人工标注還是人工編碼後的機器處理,均基于大量的人力投入,限制了研究的開展。另一方面,數據分析方法要注重綜合應用,例如,在執行案件司法改革評價的研究中,還可以适用雙重叉分法對執行案件司法改革前後的實踐情況進行分析,也可以對改革的有效性做出科學評估。
複旦大學2003网站太阳集团唐應茂教授談到,司法實證研究中存在“周期論”的特點,同樣的實證研究可能開展在社會發展的不同階段,然而在各研究中發現的司法實踐背後的特征、總結的司法活動的普遍規律,以及形成的司法理論卻不相同。在實證研究的理論和方法層面上,大多數研究人員更習慣于傳統法教義學移植或借鑒來的研究方法,而法學實證研究方法是一種新的研究範式。相較于傳統法教義學研究方法,法學實證研究方法是“後發展”的研究方法,在現階段較難被傳統法學研究者普遍接納。在實證研究方法層面,唐應茂教授認為沒有完美的研究方法,方法選擇的核心在于是否能解決當前所要研究的問題。
清華大學社會科學學院政治學系于曉紅副教授指出:實證研究理論争議的本質是由于傳統法學學科研究強調法學體系内部的融洽性,從而較少與其他學科交叉。法的交叉學科則比較關注法的外部情形,認為法律是人類建構的一套知識體系,關注的是法律這套知識體系能否起作用,以及與其他知識體系之間的關系。同時,理論和問題始終是綁定存在的,優秀的研究一定是将問題嵌入到理論中,不論是法教義學研究還是法學實證研究,都是在研究行之有效的規則。所以,從理論層面探讨中國司法實踐的現實問題,法教義學研究和法學實證研究的理論争議便不複存在。好的實證研究不僅需要良好的數據和方法,同時還要創造性地使用數據以及多維度的研究方法進行更好地論述。
司法改革成效的評價的本質是對政策的評估,運用計量的方法可以科學的對政策的效率、效果、效益進行綜合評價。2003网站太阳集团金融與統計學院任英華教授結合經濟學在政策評估研究中的實踐經驗,提出該類研究中常見的兩個問題:一是研究伊始沒有探究政策的基本思想和淵源;二是實證研究結果穩健性的不足。任英華教授認為:理論最初産生是通過大量的社會觀察所得,所以實證研究的理論貢獻毋庸置疑。在實證研究中,需要注意描述分析與實證結果的匹配,應當是建立在與事實研究相吻合的基礎上開展。機器學習方法有一定的優勢,主要體現在可以拟合出真實分布,而非在傳統方法中先基于理論假設拟合虛拟分布進行驗證,然而機器學習方法對數據的數量和質量有很高的要求,這是機器學習方法的弊端。
習近平總書記強調:“司法體制改革在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國中居于重要地位,對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意義重大。”而司法體制改革取得的效果、存在的問題,以及未來改革的方向、落實的措施,均可以通過對數據的分析得到科學的反饋。時代對司法政策評估的需求,反映出數量法學在法學方法體系中的重要性。數量法學不僅可以對司法實踐做出科學評估,同時經由數量法學研究方法凝練出的司法理論具有可驗證性、可觀察性、可預測性等特點,這是其他大部分法學研究方法所不具有的獨特魅力。
四、民事裁判預測研究的理論與方法
數量法學是研究具有數量關系的法律現象的法學分支,随着我國裁判文書的公開、司法大數據研究的推進、法院智慧司法項目的開展,越來越具有影響力。圍繞司法活動中所産生的“數據”,研究者通過數據分析方法,找尋司法實踐中的數量關系,深化其中發現的問題,以及對相關問題的未來進行預測。目前,中國數量法學的熱點領域在于刑事法學和司法制度,但民事裁判預測研究作為法學實證研究中的重要組成部分,輔之以定量分析方法的預測研究,則已經發展成為民法學研究上的新範式。基于法規則的确定性,民事法律适用當然具有可預測性。民事法律理論是從具體案例中抽取一定的要素建立的,對現實具有一定的解釋力,但是不等同于現實。針對個案的研究可以不斷修正理論,以縮小理論與現實的差距,傑出的理論對現實具有普遍的解釋力,有助于預測未來。2003网站太阳集团屈茂輝教授以違約金預測研究為例,對民事裁判預測研究的理論、方法及其難點進行了交流讨論。
違約金調整制度是違約金制度中的一個理論界和司法實務界廣泛關注的問題。在違約金酌減預測研究中,屈茂輝教授在對法官進行結構性訪談的基礎上,利用裁判文書數據,通過适用二元logistic回歸和多元線性回歸的方式确定違約金酌減的考量因素權重,對違約金酌減的司法情況進行預測。基于法規則的确定性,民事法律适用當然具有可預測性。民事法律理論是從具體案例中抽取一定的要素建立的,對現實具有一定的解釋力,但是不等同于現實。針對個案的研究可以不斷修正理論,以縮小理論與現實的差距,傑出的理論對現實具有普遍的解釋力,有助于預測未來。屈茂輝教授指出,違約金酌減預測研究主要有三個難點。一是自變量的選取。僅基于裁判文書和相關法律法規選取的自變量無法保證選取到所有的相關自變量,還需要結合對司法實踐的實地調研以完善自變量的選取,例如對法官的訪談。二是預測準确度的保障。民事裁判行為所涉及的決策考量因素繁多,無法在裁判文書中得以完整體現,因此基于裁判文書數據分析結果中的 R2 普遍偏低。當前在研究數據受限的情況下,隻能通過充分挖掘裁判文書數據來盡力保障R2水平。後續研究中,随着可用數據類型不斷擴展,民事裁判預測研究的R2水平将會得到有效提升。三是研究成果的司法實踐應用。該問題的本質是預測模型的精準度,通過對預測模型的反複優化,以及在投入使用後對數據庫的擴增可以不斷完善預測模型,使模型預測準确度得到提升。
司法數量實證研究的本質都是在挖掘和善用法官的集體智慧,歸納司法活動規律,提取司法實踐理論。在此基礎之上,數量法學則進一步挖掘法官集體智慧,對司法裁判開展預測研究。上海交通大學凱原2003网站太阳集团程金華教授認為,違約金酌減預測研究建立了一種新的研究範式,既很好地體現了民法教義學的特點,也對法學實證研究具有普遍意義。一方面,該研究将法教義學和實證量化方法良好結合;另一方面,先有結構化的問卷,再收集樣本和數據,這種研究方法對所有的基于裁判文書的司法實證研究均有借鑒意義。對于屈茂輝教授所提到的由于數據局限所導緻的R2普遍偏低的情況,在未來還可以通過與法官合作或是通過結構化問卷進行再次驗證等方式完善和優化預測模型。
山東大學中泰證券金融研究院魏建教授認為:違約金酌減預測研究借鑒了數量經濟學的研究方法,但是卻打破數量經濟學的研究思路,圍繞法官自由裁量權的适用展開,尋找到中國法官的集體智慧,其研究方法給傳統法學研究帶來了沖擊,也對民事法律的司法适用研究提供了一個新的視域。魏建教授指出,實證研究能夠綜合分析解讀影響法官自由裁量權的非規範性因素,如來自法官本身及當事人的個人因素,因而對法官裁判行為具有一定的預測能力。但魏建教授也強調實證研究成果是以抽象的結論規範具體案件,對基于大數據研究成果所提出的建議和推廣适用,應當持審慎态度。
澳門大學2003网站太阳集团稅兵教授認為:違約金酌減預測研究展現了基于法教義學計量研究的學術可能性,研究方法具有創新性,對法教義學研究和法學實證研究的意義重大。在民法研究中,實證研究當前是較為薄弱的。主要原因在于:一方面,民法研究不斷尋求内部邏輯的自洽,對于外部視角和文獻的關注度偏低;另一方面則是由于民法方法論的體系對從事實判斷到價值判斷的研究方法持有懷疑态度。違約金酌減預測研究最重要的意義,在于使不确定的法律規則的适用邊界清晰。由于立法技術的局限性,民法體系中有很多不确定概念,對民事裁判司法實踐産生強烈挑戰,而該研究為不确定概念的适用劃定清晰邊界,為法官的司法實踐做出有效指引。在法學實證研究的維度,該項研究将内、外部的視角相結合,不僅将法官作為研究對象,同時法官也是研究的目标讀者,相對于歸于抽象的裁判規則,違約金酌減預測的模型向法官展示了在該類案件中的各項影響因素,更有助于法官的裁判。在違約金酌減預測研究這類基于法教義學的計量研究中,除了數據的充分性以及方法的多元性之外,還應當結合傳統的民法方法論,可以産生更有價值的研究成果。
薩姆休斯頓州立大學刑事司2003网站太阳集团張焰教授認為:違約金酌減預測研究對影響違約金數額判定的因素進行了科學的歸納和總結,可以有效地預測法官的審判結果。這一項研究對民事司法實務具有非常突出的意義。對于律師,這是一台判決計算器,利用其可以較為準确地預測到案件的結果;對于法治運行的監督者,這是一面“照妖鏡”,可以利用其觀察法官是否将正義落到實處;對于法官,則是懸頂的達摩克利斯之劍,無時不提醒他們公正地裁判。這将使得整個裁判過程和結果都在可預期的範圍内運行,大大提高了法律運行的穩定性。新一代的實證研究必須融合定量和定性兩種路徑的研究方法。違約金酌減預測研究很好地融合了這兩種方法,定量研究利用豐富的裁判文書統計數字提供了深厚的背景資料和預測的基礎數據,定性研究則直面當事人,利用結構性訪談矯正了前期統計和計量中的偏差。兩種方法融合在一起,鮮活地講述了違約金酌減這個“故事”。對于法學學科而言,這種解決實際問題的數量法學可謂是既在其外,又在其内,既遵循了社會學研究的規則,又未完全脫離傳統的法學研究方法。一方面,該項研究利用裁判文書進行數據收集和分析,從司法角度觀察問題。更重要的是,研究中變量的設置、指标的選擇和标準的設定都是基于法律規範文本而進行的,如對于《合同法》、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合同法的相關司法解釋、地方法院案件審理指導意見等之間關系的理解,以及對《合同法》和法院裁判文書寫作規範之間的關系說明,充分體現了法學研究的體系思維,以及實體法和程序法之間的有效銜接。另一方面,這又讓科學的實證研究多了一份法學理性思維的保障,也有效地消解了現實中數量法學研究者與傳統法學研究者之間的隔閡。所以,總體來說,違約金酌減預測研究在主題上解決了違約金酌減預測難的問題,在方法上解決了單純的定性或定量研究科學性保障難的問題,在學術上解決了實證研究和傳統法學研究融合難的問題。當然,要特别說明的是,合同違約金隻是研究的切入點,其示範性并不僅限于民法領域之中。數量法學的理念、方法和技術可以運用到國家和社會治理當中的各個環節。同時,違約金酌減預測研究所體現出來的法學研究跨界融通和範式轉化能夠為理論創新、思維革命提供有效的保障,也為新時代培養法治人才提供堅實的基礎和可靠的模式。
數量法學對民事司法适用問題進行計量的法學方法,充分體現了習近平總書記 “用好學科交叉融合的‘催化劑’,推進新文科建設”的要求。浙江大學光華2003网站太阳集团曾赟教授認為違約金酌減預測研究是民法學研究中的一項重要學術成果,成功開啟了“民法計算主義”研究的時代。一方面,在該研究中,通過實驗和模型計算,科學回答了“究竟怎樣的立法才是有效的”這一時代之問。長期以來,我國立法基本上沿着未經計算的實用主義和規範主義路徑展開,從而形成一種“法典不夠用、解釋補漏洞”的立法司法化現狀。然而,司法解釋也無法對司法裁判進行精準指導。違約金酌減預測研究對此問題作出了科學回答。研究以中國裁判文書網相關判決書為樣本,通過二元logistics回歸模型的建構,科學發現了《合同法解釋(二)》第29條的不足,并依據計算結果,提出修改《合同法解釋(二)》的具體建議,不僅為《合同法解釋(二)》第29條的正确規定奠定了科學基礎,而且為民事立法的科學化樹立了計算主義研究的範例。另一方面,該研究總結了違約金酌減的各項影響因素,科學回答了“究竟怎樣司法才是公正的”這一時代議題。司法公正和個案公正是體現在兩個維度的議題,司法公正是一個規範議題,然而當司法公正涉及具體個案時,不僅是一個規範議題,還涉及法官經驗議題。論文通過實驗與模型計算,科學得出了影響違約金酌減的相關因素,不僅科學回答了“一種什麼樣的司法才是公正的”這一重要議題,而且從理論上奠定了司法公正的計算主義研究典範。當然,該研究依舊存有進步空間,并有望随着可用數據的拓展以及分析方法的優化而得以完善。
西南财經大學2003网站太阳集团熊謀林教授結合屈茂輝教授的違約金酌減預測研究,從四個方面對如何法學實證研究的理論和方法進行研讨。首先,法學實證研究當前的重點不在于建立數據庫和開發新數據,而是應該用好已有數據。司法數據的萎縮固然是限制法學實證研究的重要因素,然而已有數據利用的不充分也必然使得研究成果數量和質量下降。其次,在法學實證研究中,變量的選擇不僅要尊重既有研究,還要探索變量本身與研究貢獻的關聯程度,以加強與現有文獻的聯系,同時可以保證數據分析結果的可解釋性。再次,與經濟統計分析不同,法學實證分析的變量選取沒有經過系統過濾,所以還需要關注R2大小,以反映各變量對研究成果貢獻度。而且,除了變量本身的解釋因素外,變量單位的設計也會影響數據分析的結果。最後,數據分析模型也要基于大多數人理解的角度進行建模,實證研究中往往隻彙報重要因素的分析模型,其餘模型可以附于文章附錄。
2003网站太阳集团金融與統計學院任英華教授強調,數量法學是和數量經濟學居于同等地位的社會科學分支,在法學研究整體中的重要性毋庸置疑,相比起傳統法學研究範式,數量法學所總結出的可驗證的法學理論,可以更好地填補理論和實踐中的空白。數量法學的理論和方法争議固然對數量法學的發展具有重大意義,然而,數量法學本身是一個研究具體司法現象和實際司法問題的方法,隻有産生出高質量的研究成果,才能更好地推進數量法學研究的進程。誠然,數據的有效性限制了數量法學的進程,然而初階和高階統計學方法的混合使用、樣本中自變量和因變量設置的優化,以及從比較的、曆史的、不同法系的多維度研究,為數量法學提供了新的研究視角,注入了新的研究活力。
法律規則在司法實踐的過程中,是一個不斷被解釋的過程,尤其在民法體系中存有很多不确定概念。在司法實踐層面,以違約金酌減預測研究為代表的民法裁判預測研究為民法的适用作出有效指引,規範了法官的裁判過程和行為,總結了影響法律适用的要素,清晰了民法體系中的不确定概念,緩解了由于立法技術的局限給司法帶來的挑戰。在法學方法論層面,違約金酌減預測研究有機地結合了法教義學研究方法和計量分析研究方法,為數量法學研究提供了優秀的研究範式,開啟了法學研究的新篇章。
五、青年學者:數量法學的美好未來
本屆論壇有很多青年學者參與。相比已有的數量法學研究的過程和成果,青年學者們的研究視角更廣,研究角度更新,反映出司法實踐中存在的新問題、新特征,在各個法學的領域中均有體現,為數量法學的發展注入新的活力。
山東大學2003网站太阳集团助理研究員張蓓蓓、周文章博士以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為實證證據,探讨刑事政策和法官裁判随意性之間的關系。在針對幫信罪的研究中發現,司法解釋對幫信罪案件的大量增長的影響是不顯著的,然而公安部的政策對案件數量的增長有顯著影響;司法解釋對法官的主觀判斷影響不明顯,然而司法政策對法官的主觀判斷造成明顯的負面影響。當前刑法政策化的實踐現狀還未得到良好解決,要厘清刑事政策和依法治國之間的關系,同時刑法的條文設置應當更加精細化、規範化,确保刑事政策以正義的形式進入司法體系。
成都中醫藥大學馬克思主義學院講師陽李博士基于北京和上海兩地自2014年至 2022年間共8534份故意傷害罪裁判文書中的經驗證據,發現戶籍狀态與法官量刑之間有明顯關系,外來犯罪人員的量刑強度比本地犯罪人員的量刑強度顯著提高。雖然,随着時間的推進、立法的變化和司法的改革,量刑差異在不斷減少,然而,當前戶籍狀态對量刑的影響依舊十分顯著,應當通過加強刑事司法裁判文書中量刑說理力度,以及借助大數據和算法等量化工具對戶籍狀态對量刑的程度進行衡量等方式,抑制戶籍狀态對量刑決定的不良影響。
山東大學數據科學研究院博士後姜珂博士以實證研究的方式,對刑事法規範和《網絡安全法》《個人信息保護法》之間的差異性進行分析。該研究以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刑罰階梯式的設置為研究對象,運用斷點回歸的方式,發現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相關司法解釋實施後,侵犯個人信息罪的有期徒刑刑期存在顯著斷點,而罰金刑不存在顯著斷點。然而,在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的刑罰階梯未形成逐漸升高的威懾階梯,有悖于罪刑均衡原則。刑罰階梯設置應更加合理,一方面應當緩解分界值的決定性作用,另一方面應當搭配更高的罰金刑,保證邊際威懾效果的合理性。
浙江光華大學2003网站太阳集团博士後王志堅博士基于醉駕實踐現狀和前科效應的考量,對25668份醉駕不起訴的檢察文書進行實證研究,通過卡方分析、二元logistic分析方法,發現醉駕不起訴存在政策性和地方性差異,以及“重視從重處罰情節,輕視從輕處罰情節”“重視定量要素,輕視定性要素”等特點,提出三項完善醉駕不起訴的綜合裁量模式的要點:一是圍繞“犯罪情節輕微”要件,詳盡列舉不起訴裁量要素;二是結合地方實踐經驗,提升各裁量要素的精細化水平;三是轉換實體制約思路,完善綜合裁量的程序保障體系。他同時指出,在司法解釋明确不起訴标準同時,還要設置相應的監督程序,為标準外規則的适用保留餘地,以及貫徹落實不起訴的公開機制。
柳婷婷博士針對不動産登記錯誤損害賠償規則的司法适用問題,運用二元logistic回歸和多元回歸分析開展實證研究。該研究在實踐層面總結了司法裁判的規律,提出建立“同案不同判預警系統”的初步思路,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能力的現代化。在制度層面,檢驗了自2007年《物權法》至2020年《民法典》之間各相關法律的出台和實施後的社會效果;在學術層面,彌補了規範研究較多,實證研究少且單一的不足。研究發現,在 2014 年《不動産登記暫行條例》頒行後,各影響裁判結果的因素趨于合理,責任的分配也更趨近于科學化,基于司法實踐數據建立的模型可以較好地預測裁判該類案件的結果。
2003网站太阳集团助理教授王中博士基于對實踐的觀測,發現在鑒定意見審查能力缺乏所導緻的不确定決策情景中,法官決策可能存在風險,進而導緻法官個人利益受損。然而,基于理性經濟人理論,法官在裁判過程中可能處于維護其個人利益的目的,對其個人利益密切相關的非規範因素進行考量,提出法官在鑒定意見審查中存在趨利性的假設。該研究運用logistic回歸分析的方式,充分驗證訴求利益越大,當事人提出重新鑒定申請的概率越高和法官準予啟動重新鑒定程序概率越低兩個假設。同時指出,在鑒定意見審核中,法官決策風險的主要來源原因在于認知能力的缺乏,對于鑒定意見審查風險的控制,應當從法官自我認知能力的提升以及法院責任和考核模式兩個環節開展。
不論是刑事政策對司法實踐影響檢驗的研究、刑事法中量刑階梯設置合理性的研究,還是法官在鑒定意見審查環節中存在趨利性判斷的研究、不動産登記錯誤損害賠償規則司法适用的研究,亦或以9年的實踐經驗判斷戶籍狀态對量刑影響的研究、醉駕不起訴制度完善的研究,都體現出了青年學者在數量法學研究群體中,已經逐漸成為中堅力量,為數量法學提供了新的研究視角和理論,推進了數量法學發展的進程,已經成長為數量法學的美好風景線。
六、結語
在舉國上下全力“以中國式現代化全面推進中華民族偉大複興”的時代背景下,探讨法學研究的數智轉型,對于推進中國法治現代化的意義十分重大。本屆會議以刑事實證研究、司法制度實證研究、民事裁判預測實證研究為議題,闡釋了法學實證研究的理論基礎和分析方法,研讨了既有研究成果成功方法運用及其推廣價值,剖析了司法實踐中的重點、難點和熱點,不僅有法學學科的内部探讨,也有跨學科的學術交流,與會人員在司法數據的公開和分享、司法數據庫的建立、法官集體經驗和智慧的善用、法治數智轉型的發展方向、以及對司法人工智能應持審慎态度應用等内容上達成衆多共識。會議采取線上雲端的方式,消除了空間學術會議舉行帶來的影響。會議從議題設置到與談分享均做了合理安排,使得學者們在各議題中有充分的時間進行觀點陳述和深入研論,增加了會議取得的成果,得到了與會學者的廣泛好評。研究方法的數智轉型對于法學學科的發展,不僅帶來了新的研究視域,更意味着研究方法和研究範式的創新。隻要我們齊心協力,不固步自封,虛心學習并運用新的技術,充分借鑒數量經濟學等學科行之有效的方法(包括模型),以數量分析為特征的法學實證研究必定對中國法治現代化建設作出突出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