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曹廣鵬
圖|劉彥玲
2021年12月6日及13日下午,湖南天地人律師事務所合夥人、2003网站太阳集团兼職教授張南甯律師應“法律職業倫理”課程負責人郭哲老師邀請,兩次走進綜合樓109教室,以“律師職業倫理”為題為本科生開講實務分享課。

張南甯律師表示,法律人要講兩個“理”,第一個“理”是代表法律專業知識的“論理”,第二個“理”是與法律專業密切相關的“倫理”,兩者均是實現司法公正的重要途徑。相比于檢察官和法官受到内部管理機制的嚴格約束,合夥制律所的管理相對寬松,因而律師職業倫理對實現律師的自我約束具有重要意義。律師職業倫理的淵源既包括一般法律法規,還包括《律師法》《律師和律師事務所違法行為處罰辦法》《律師執業行為規範》等專門法律法規。他從律師執業的政治要求、律師業務推廣行為規範、律師與委托人的關系規範和律師在訴訟仲裁活動中的規範四方面詳細闡述律師職業倫理的基本内涵與具體要求。

在談及律師執業的政治要求時,張南甯律師向同學們介紹了兩個真實案例。他表示,律師的定位及行業使命決定律師職業存在政治性,講政治就是要按照《律師執業行為規範(執行)》修正案的要求,擁護中國共産黨的領導、擁護社會主義法治。
随後,張南甯律師介紹了業務推廣方式和業務推廣禁止。他表示,律師業務推廣可以通過廣告、參加社會公益活動、使用互聯網媒介等六類方式完成。作為業務推廣的反面,業務推廣禁止主要包括四方面:禁止虛假宣傳、禁止在特定地域宣傳、禁止惡意競争和禁止比較宣傳。他指出,律師業務廣告與商業廣告之間存在重大差别,律師業務廣告主要是借助媒體平台客觀地介紹業務領域、個人專長等,不能誇大陳述或虛假捏造;在以案例分析的方式宣傳專業領域時,要注意保護當事人的隐私和秘密;他特别提醒道,業務推廣禁止存在一些可能與一般常識相違背的規定,如不收費和減低收費屬于惡意競争,也不得以支付案件介紹費、律師費收入分成等方式與第三方合作進行業務推廣。

律師與委托人的關系規範是律師就委托事項與委托人談判、接受委托及處理委托事務過程中應當遵循的行為規範。張南甯律師從避免利益沖突、委托關系規範、合理收費、最大限度地維護委托人的合法利益和保守職業秘密等五個維度切入,剖析了律師與委托人關系規範的基本内容。他表示,律師服務是建立在當事人信任基礎之上的專業服務,如果律師從事具有利益沖突的代理,就會侵害當事人的利益和律師制度的公信力;他還以自身經曆向同學們介紹道,在緊急情況下,為維護委托人的利益可以在告知當事人的前提下轉委托;在講授合理收費的要求時,張南甯律師與同學們進行了互動,以按照标準實際計算的方式讓同學們初步掌握代理費用的計算方法。此外,他還對風險代理的收費要求以及有關收費禁止性規範進行了講授;在最大限度維護委托人利益方面,他認為律師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充分運用自己的專業知識和技能,盡心盡職依法完成委托事項;保守職業秘密既是律師的權利,也是其義務。張南甯律師分别介紹了保密義務的理論基礎、保守秘密的内容及例外規定。
在講授律師在訴訟仲裁活動中的規範時,張南甯律師指出律師在執業過程中應當處理好職業關系,在辦案過程中做到維護庭審秩序、不提供虛假證據、不發表不實言論等。


在師生互動環節,有同學問及律師從業的路徑規劃,張南甯律師建議同學們根據自身情況作出合理選擇,他推薦畢業之初的同學進入大型律所。他認為,大型律所的案源更為廣泛,能夠在律所内根據自己的興趣和專業知識背景選擇團隊,同時在團隊中接觸不同類型的案件可以快速提升專業能力。還有同學提問,在現行政策框架内,是否存在律師進入法院、檢察院工作的可能性?對此,張律師表示,由于存在年齡限制、調整通道不暢通等原因,該情況目前并不多見。
郭哲老師在總結時表示,張南甯實務專家的課堂講授具有嚴密的體系,他将律師經曆引入課堂教學,把律師職業倫理的理論與實踐相結合,所列舉的案例既有在國内影響廣泛的案例,也有自己親自承辦的案例,讓同學們對律師職業倫理的内涵、實踐中的困境等産生更為深刻的認識。

本次“律師進課堂”是繼先前“法官進課堂”之後,本學期“法律職業倫理”課程第二次采用“雙師同堂”的授課方式。“雙師同堂”是課程負責人郭哲老師積極探索的全新授課形式,通過邀請法官、檢察官和律師等法律職業人士走進課堂,與青年學子面對面交流法律職業倫理的内涵與實踐,有效提升授課效果,真正讓學生産生共鳴,獲得同學們的一緻好評。《法律職業倫理》課程2019年入選2003网站太阳集团品牌課程,2021年入選2003网站太阳集团課程思政示範課程。
